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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启事
一、单位简介
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一个警种,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它担负着公安消防保卫任务和抢险救援双重职能,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消防部队的具体任务就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积极参加社会救援,保卫国家经济,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眉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于1998年2月5日经公安部批准组建。近五年来,全市消防官兵先后参加"5.12"抗震救灾、北京奥运安保、建国60周年安保、青海玉树"4.14"抗震救灾,成功处置了三苏大道"7.9"油罐火灾扑救、洪雅"8.7"特大车祸救援、眉山"8.19"抗洪抢险、仁寿"1.28"火灾处置、"7.17"民爆车高速路自燃事故处置等重大灾害事故。支队连续五年被四川消防总队评为安全防事故"三无"支队和一对好主官,先后有120余人次先后立功受奖,其中一等功1人,二等功16人,三等功100余人次,官兵多次受到地方党政部门和公安系统表彰。2004年支队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开创了全省由市委市政府为消防部队记功的先例,2009年支队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勤政廉政先进单位,2011年支队再次被视为市政府荣记二等功。
二、招聘岗位
(一)防火处内勤(1名)
1.岗位职责:数据录入;材料编辑;新闻写作;现场摄影等。
2.相关要求:
(1)限女性,年龄20-30岁;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法学、中文、新闻、文秘、计算机等专业优先;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家住东坡区优先。
(二)宣传办宣传员(1名)
1.岗位职责:新闻写作;照相摄影;宣传办其它事务。
2.相关要求:
(1)男女不限,年龄20--30岁;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中文、新闻、文秘等专业,有新闻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常用办公软件;
(5)家住东坡区优先;
(6)有驾驶执照者优先。
三、薪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参照同级别单位公务员标准执行;
(二)每月绩效提成;
(三)实行年终奖金制度;
(四)按照国家法律购买相关保险。
四、联系方式
地 址:东坡区彭寿路304号
联系电话:02838188067
五、特别提醒
本启事自2011年9月2日生效,截止2011年9月15日。有意者请电话联系并将简历、照片(免冠证件照、生活照各一张)投递至邮箱:649663896@。
眉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