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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快讯 - 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2011年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 ||||||||||||||||||||||||
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2011年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是经省编办批准成立的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山西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2011年拟招聘会计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10年或2011年毕业。就读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均为金融或会计。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型和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在校学习成绩优良。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报考程序 (一) 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由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组织。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最低比例须达到3:1。 报考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考试、面试必须使用同一个身份证; (2)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时须提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4)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个人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录取的报考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应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分别占50%和50%。总成绩=笔试成绩Χ50% 面试成绩Χ50% (一) 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准考证于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学习与工作表现等情况。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6个月,期满合格后正式录用。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文源巷33号403室。 联系电话:0351-4663027,13700513680。 联系人:张占斌 附: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 山西省交通厅规划发展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山西省交通厅规划发展中心是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直属的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负责编制公路、水路、交通科技等方面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全省交通发展战略及交通行业产业政策研究等业务。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 招聘岗位和数量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成绩优良,热爱交通运输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4、在职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 5、能在野外连续工作半个月以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发展中心组织,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最低须达到3:1。 报考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考试、面试必须使用同一身份证; (2)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资格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时须提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4)个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报名时间为 2、资格审查 山西省交通厅规划发展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 3、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分别占50%、50%。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学习情况、工作表现等情况。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与考核由厅山西省交通厅规划发展中心组织。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六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山西省交通厅规划发展中心 地 址:太原市新建南路文源巷33号501室 联系人:郭灵梅 电 话: 0351-4663137 13603559003 山西省交通厅规划发展中心 二○ 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是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直属正科级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经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同意,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考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2011年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三、招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 7.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类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录用; 8.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考岗位及要求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省交通质监站办公室(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大楼东楼707室) 联系电话:0351—7021209 7031244 联 系 人:任 鹏 王引珍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3张。考生应如实提供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省交通质监站负责。招聘岗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 5.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于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专业测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其业务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 考试时间:2011年9月25 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2:30——5:00 专业测试 2、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3、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 (三)体检、考核、公示及录用 1.体检、考核: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进入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学习情况、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交通运输厅核准后,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省交通工程质监站网站及山西交通报上公示七日。 3.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 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