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青阳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青阳县广播电视台使用全额拨款编制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计划
男性播音主持人1名,女性播音主持人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广播电视工作,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品貌端庄;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八)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广播电视台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9月 14日在青阳县政府网、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青阳县广播电视台统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14日(上班时间内),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青阳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地址:青阳县蓉城镇蓉西南路121号,文广大厦7楼)。
联系电话:0566—5021366 联系人:仇江林。
2、报名所需材料:已填写的《青阳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有效身份证件、学历、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张同底近期2寸免冠照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持单位介绍信(主管部门签印)。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监察局、广播电视台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县广播电视台通知报考人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11月9日至11日。领取准考证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在原报名地点领取,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
1、面试(百分制):面试时间2011年11月12日,面试地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等。
a、自我介绍 (10 分);
b、朗读规定稿件( 30分);
c、完成一件播音主持作品( 30分);
d、试镜: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 30 分)。
2、笔试(百分制):按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进入笔试,若最后一名有多名并列,则一同进入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广播电视新闻基础知识、新闻写作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面试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最终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广播电视台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从相应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依最终合成成绩高低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的,按规定递补。
七、纪律监督等有关事宜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不主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5021366
监督电话:0566-5024111(监察局)、5030572(人社局)。
附件:青阳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青阳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