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教育为一体。医院以妇产科为龙头,以中医为特色,以儿童保健为专长。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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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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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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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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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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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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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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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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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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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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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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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或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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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妇产科诊疗和影像诊断岗位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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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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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至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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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华市范围内的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妇幼保健院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户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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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诊断(B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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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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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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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浙江省超声医学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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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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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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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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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并取得护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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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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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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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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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并取得护师及以上职称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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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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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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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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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检验技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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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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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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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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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药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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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9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在金华市人才市场(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二楼报名。
2、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2011年考生可凭有效成绩单)及相关合格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1寸彩照二张等材料。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科目30、专业知识科目30、面试40记入总成绩。
1、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考试范围为:一年内国内、国际重大时事;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综合基础知识》(2010-2011年版)、写作。
2、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为2011年 10月15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 (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成绩可在金华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上查询。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在金华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及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部门:金华市妇保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117367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201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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