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宿迁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宿迁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市民防局工程监督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安全检查工作,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监督管理人员1名。
一、招用岗位
工程监督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类专业(人防专业或有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监理或施工经验者优先),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聘用单位出具证明)。
三、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17日至2011年9月23日18:00时止。
2、报名地点:宿迁市民防局901室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核:由宿迁市民防局负责审核。
(三)考试:
1、由民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的科目为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如未达到3人及以上的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招聘程序。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由市民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侧重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如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由市民防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五)考核: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宿迁市民防局组织考核(政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对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人员被取消资格后,按照程序由递补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操作。
(六)公示与聘用审批:
1、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日。
2、录用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
3、基本工资按市民防局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另按工程类技术职称等级:初级每月500元、中级每月800元、高级每月1000元兑资。
四、本次招考程序由市民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527-84338080
2、监督电话:
0527-84338090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