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导报》由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委宣传部主办,现公开招聘2名评论人员(雇员编制,中级)。
一、基本要求:
1.政治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立即到岗;
2.30岁以下,中文或新闻、法律、经济、历史、哲学等人文社会专业全日制一本(不含分校、独立学院)或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关注时政,思想活跃,爱读书,勤思考,擅长言论写作;
4.具有新闻从业经验者或有专业文字工作显著成果者优先。
二、岗位描述
1.独立主持本报思想性和言论类的版面、专栏;
2.承担为重大报道配发评论的日常写作;
3.参与报道的策划和采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17日至9月30日中午12时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好《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创业导报>招聘报名表》,
通过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将发送到cydb@
或caidn@
报名。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20—82118123
传真:020—82111783邮编:510530
通信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一号行政服务中心D座138室《创业导报》社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凡成功报名,并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达到1:5比例即可开考,参加笔试人员需提交如下资料以备审核:
(1)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2)提供本人言论作品或新闻作品原件3—5篇,重点看评论;
(3)本人近期小一寸相片2张;
(4)本人简历1份。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10月,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或公告为准。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依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将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选。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区委宣传部和《创业导报》社组织进行考察。
(五)聘用
组织考察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基本准入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可同时办理入户。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需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者,一旦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2、所录用人员按我区同类人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