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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局
关于2011年第二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提高卫技人员整体素质。根据2006年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中共衢江区委办公室、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区委办发〔2008〕70号)和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衢州市衢江区监察局《关于印发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衢区人劳公〔2008〕106号)精神,现将2011年第二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第二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人,具体详见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1、报考人员户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户籍以2011年9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本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计划表);
6、"工作经历"是指:2011年9月28日前在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年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前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1年9月19日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通过衢州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衢江政务网()、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ww***com[点击查看])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妇幼保健院四楼会议室(市区通荷路)。
3、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有本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年限证明或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一寸免冠近照3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考试费用参照浙价费〔2004〕14号文件精神,每人每科40元。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比例开考,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报考设备科(计算机)、基建科(机电一体化)、财务科(会计)、行政(临床医学、法律)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参考用书为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10-2011综合基础知识》(浙江人民出版社)、2011最新版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综合基础知识》及《综合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及解析》(中共党史出版社)和一年来的时事政治知识。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包括生理、解剖、病理、药理等),参考用书为各医学院校相关教材。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卫生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亮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体检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组织实施。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按有关程序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考察对象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对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同意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凭录用通知书和报到证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派遣及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为体现招考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公正性,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招考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政策咨询电话0570-3838801,3838977。
附:第二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2011年第二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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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岗位性质 |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
户籍 |
招聘计划 |
其他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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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位 |
管理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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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属医疗卫生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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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 |
临床医学 |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
浙江省户籍 |
2 |
在县(市、区)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满3年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 |
√ |
|
麻醉 |
麻醉、麻醉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并取得麻醉上岗证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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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护理 |
高级护理、护理、助产 |
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
衢州市户籍 |
6 |
在县(市、区)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满1年及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 |
|
√ |
|
设备科 |
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浙江省户籍 |
1 |
在县(市、区)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满1年及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 |
|
√ |
|
基建科 |
机电一体化、自动化专业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机电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
衢江区户籍 |
1 |
工作满3年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 |
|
√ |
|
财务科 |
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
1 |
工作满3年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 |
||
|
√ |
行政 |
临床医学 |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
衢江区户籍 |
4 |
工作满3年及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 |
|
法律、法学 |
衢州市区户籍 |
1 |
工作满1年及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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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
√ |
|
临床科室 |
临床医学 |
2010-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
衢州市户籍 |
9 |
年龄35周岁以下。 |
√ |
|
防保科 |
预防医学 |
1 |
||||
√ |
|
中药房 |
中药、中药制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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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医科 |
中医、中西医结合 |
2 |
||||
√ |
|
医学影像 |
医学影像、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方向) |
1 |
||||
√ |
|
药房 |
药学、药剂学、临床药学 |
1 |
||||
√ |
|
护理 |
高级护理、护理、助产 |
2010-2011年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
10 |
年龄28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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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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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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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人事 招考 公告
抄 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市人劳局、
市卫生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