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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 法律事务工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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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一、用人要求 1 、法律专业本科以上,男生一名(如为应届毕业生须能开派遣证,以便办理落户广州手续); 2 、身体健康, 30 周岁以下; 3 、有法律事务工作经验者优先、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者优先。 二、签约方式 编制外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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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发邮件到: faguichu@ 或邮寄到:广州市执信南路 3 号广东通建大楼,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收(信封上注明 " 应聘 " 字样),邮编: 510080 。 报名截止日期: 2011 年 10 月 20 日。关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有关情况请登录 ww***.cn[点击查看] 了解查询。 我局将视具体情况择优录用,试用期 2 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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