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空军2012年度招飞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大学生招飞初选工作,现将西南片区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初选工作安排函告如下:
一、招飞依据
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在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中试行选拔飞行学员的通知》(〔2002〕政干字第398号)和《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选拔军队飞行学员的通知》(〔2005〕政干字第493号);空军关于招收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标准条件、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和相关要求。
二、报名条件
(一)自然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身体基本条件
1.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无纹身、刺字。
2.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3.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性格开朗、情绪稳定。
3.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普通高校须是教育部注册的公办院校,其中,本科二年级学生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录取(以当年高招办录取名册为准),且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三、初选安排
(一)报名咨询:拨打85218907、85399171。
(二)招飞宣讲: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将协同大学招生就业处适时展开。
(三)报名推荐:由大学生所在高校对学生年龄、学习、现实表现等基本情况逐一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并由高校签署意见、盖章。
(四)初选:学生须持《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学生证、身份证,于2011年9月28日上午9:30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三办公区招生就业处107室进行现场面试。经过初试的于10月10日至16日,每天上午8点至11点均可到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参加体检。地址:成都市九眼桥共和路2号(川大附中对面)。
四、相关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高校应本着对国防建设负责、对空军建设负责、对学生本人负责的精神,想方设法做好大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让每一名大学生都了解空军、知道空军招飞,鼓励大学生积极报名,为祖国飞行事业增光,为个人成长进步添彩。
(二)做好推荐把关工作。各高校应对推荐上站的大学生严格把关,一要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品德优良,现实表现好;二要完成大纲规定课程(学分),考试合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还要能取得学位;三要避免将超龄、身高、体重、视力等明显不符合标准的学生推荐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