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党校2011年下半年人才引进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面向社会引进7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是成都市委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的“三校合一”的事业单位,是市委市政府负责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党外干部和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部门。
二、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范围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7周岁,副高职称人员不超过40周岁。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二)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结果合格。
3.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人员,应当征得原单位同意其调(流)动的书面证明,并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
4.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三、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1、经济学及相关专业,侧重于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经济学。
2、政治学及相关专业。
3、文化学及相关专业或文化产业研究。
4、党的建设及相关专业。
5、公共管理及相关专业。
6、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7、社会学及相关专业。
引进名额共计7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均为教研岗位。
四、相关待遇
1、本次人才引进为编制内招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2、聘用后享受校院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
3、校院免费提供学员宿舍一间作为聘用人员临时过渡住房,过渡使用1年。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时间:2011年9月27日-10月28日(每日9:0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成都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1492号办公楼216、218室)
(三)联系电话、联系人:028-65983023(张老师)、65983022(陈老师)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成都市以外的应聘者可以先提供复印件):
1. 出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2. 业务能力证明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等);
3.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4. 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报名者须填写《成都市委党校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可在成都市委党校先进网ww***.cn[点击查看]上下载填写)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成都行政学院
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
2011年9月26日
附件一:成都市委党校引进人才实施细则
附件二:成都市委党校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一:
成都市委党校引进人才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校(院)公开招聘教研人员行为,严肃招聘工作纪律,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关于市委党校补充专业教研人员有关问题的函(成组函[2005]153号)》和《关于补充专业教研人员的试行办法(成委校【2006】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引进人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引进对象、范围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7周岁,副高职称人员不超过40周岁。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三、引进人才专业、人数和要求
1、经济学及相关专业,侧重于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经济学。
2、政治学及相关专业。
3、文化学及相关专业或文化产业研究。
4、党的建设及相关专业。
5、公共管理及相关专业。
6、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7、社会学及相关专业。
引进名额共计7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均为教研人员岗位。
四、引进人才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
3、学习期间成绩优良,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受过处分、处罚。
4、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潜质,能履行岗位职责。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后出生)。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2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成都市委党校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将《成都市委党校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直接交到我校(每周一—周五9:00--17:00收取书面材料),视为正式报名(电子邮件只作参考,不予正式登记)。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
(2)应聘者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下同),以及2-5篇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
(3)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填写《成都市委党校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还须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印章。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1492号成都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办公楼216室)
邮政编码:610110
联系电话、联系人:(028)65983023(张老师)、65983022(陈老师)
电子信箱:cdswdxzzrsc@
(二)资格审查
校院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试讲及答辩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试讲和答辩。试讲题目现场抽签,答辩当场进行。试讲当日,参加试讲及答辩人员须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通过试讲和答辩,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试讲及答辩总分100分,考生的试讲和答辩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总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试讲和答辩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主要考察审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复查其资格条件。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我校“先进网”(ww***.cn[点击查看])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报批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我校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批。
2、经审批同意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善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相关待遇:本次人才引进属编制内聘用,实行事业人员聘用制管理,享受相关的政治经济待遇。我校免费提供学员宿舍一间作为临时过渡住房。
六、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成都行政学院
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
2011年9月26日
附件二: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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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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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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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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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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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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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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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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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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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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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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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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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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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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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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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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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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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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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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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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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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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研
成 果
及 获
奖 等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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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承 诺 |
本表所填内容和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全部真实、准确,如有个人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我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手写签名:
2011年 月 日 |
学 校
(单位)
意 见 |
盖 章
2011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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