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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是一所培养中、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系列人才的大型综合职业院校,是国家级重点学校,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确认的全国十三家技师学院之一,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目前设有数控技术、电气运行与控制、动漫、烹饪、楼宇智能化技术等19个专业30个专门化方向,在校生近万人。根据学院201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最终聘任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开展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档案在北京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能够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服从学院工作调动安排; 7、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1日之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应聘报名表、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同一页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各类荣誉等信息的复印件邮寄(快递)至学院人事处,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bjgmrsc@,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岗位名称序号"。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学院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过初步筛选,对符合学院招聘条件的方可参加学院的公开招聘考试环节。资格审查通过的人 员信息将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发布。 五、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综合面试(占40%)和能力测试(占60%)的方式进行。详细时间、地点、要求和成绩发布等见学院网站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1、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应聘同一岗位人员根据拟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通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如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 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任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3、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4、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2号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人事处 邮编:100097 联系人:冯福龙 电话:010-88461504 学院网址:ww***.cn[点击查看] 邮箱:bjgmrsc@ 附件1: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201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附件2: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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