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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特色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龙泉青瓷研究院工作人员(人事代理)1名,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三)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
(四)其他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二甲及以上,具备龙泉青瓷工艺文化及文秘等相关知识。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成果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11年9月30日~2011年10月9日到丽水学院人事处报名(报名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271095,2271014;报名方式:电子邮件、现场、信件均可;Email:lsxyrsc@。)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二)面试或试讲
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主要面试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前一天,对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丽水学院校园网站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聘用,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丽水学院人事处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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