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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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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满足学院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一所以纺织、服装、艺术设计为特色,理、工、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由浙江理工大学参与举办的一所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于2000年开始面向浙江省招收全日制本科生,2004年,圆满通过教育部对独立学院的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的专项检查和确认。 二、招聘计划 2011年度我院拟公开招聘17名专任教师(其中浙江理工大学事业编制招聘6人),2名行政及实验室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若干名。具体招聘人数及相关招聘条件详见《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应聘人员需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理工大学网站(ww***.cn[点击查看],“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招聘信息”栏目)。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招聘计划2011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由组织人事部会同各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 1.报名。应聘者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附招聘岗位所需资料,并发送电子邮件至kyrs_zstu@(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并将纸质稿连同相关材料送(寄)达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2.应聘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报名时可以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替代); (3)近三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3.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部会同各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其中专任教师岗位一般采用试讲形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同时按一定比例确定后备人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于董事会审定通过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我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录用手续。 四、待遇 浙江理工大学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和经济待遇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相关政策执行。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形式按照我院相应政策执行,其中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直接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签订合同,行政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先以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派遣方式聘用,待符合学院相应要求经学院考核合格后可与学院直接签订合同。非事业编制人员的经济待遇学院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及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反映。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合同。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文一西路960号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组织人事部(邮编311121) 联 系 人:单老师 伍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857045;0571-85857041 E-mail:kyrs_zstu@ 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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