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32名;
31周岁-40周岁(1971年-1980年),招聘32名;
3、芜湖市常住户口(不含市辖县);
4、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社会劣迹;
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各类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公告
在《大江晚报》上刊登招聘公告,同时在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 /823)、镜湖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自备一支签字笔填写报名表。
3、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 笔试满分100分。
(2)面试:各年龄段,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和面试分数按5:5的比例合成为考生总成绩。
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6、公示和录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岗位工资1500元/月;满一个考核年限后增加浮动工资。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2日-10月14日
上午 8:30 - 11:30 下午 2:30 - 5:00。
2、报名地点:镜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二楼,造船厂东大门隔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1年10月25日
上午 8:30 - 11:30 下午2:30 - 5:00。
4、其他环节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有关招聘的政策和信息等,请登陆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h***.cn[点击查看])查询。
联系电话:0553-3122356 0553-3122052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