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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系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主要职能是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和预防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基本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 3、身体健康; 4、符合以下岗位设置的相应条件。 位一:文秘岗位(管理岗位) 主要职责:负责仲裁院党务、宣传、文秘、调研等工作。 招聘人数:1人。 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新闻学、文学、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法学相关专业; 4、写作功底扎实,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岗位二: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管理岗位) 主要职责:负责仲裁院信息化建设,做好计算机维护和网络维护及管理工作。 招聘人数:1人。 招聘条件: 1、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3、专业要求: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相关专业; 4、具有网络设计、熟练安装和维护硬件的能力及丰富的软件使用技巧。 岗位三:仲裁员 主要职责: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裁决工作。 招聘人数:15人。 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或人力资源相关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 2、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法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目前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或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的人员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4、工作经历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拥有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岗位四:仲裁员 主要职责: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裁决等工作。 招聘人数:3人。 招聘条件: 1、2010年、201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专业要求:法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专业); 3、文笔好,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关说明 1、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招考公告将于2011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17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网、顺义网城、顺义区人力资源网、才赢天下网站上公布。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完毕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8日至2011年10月19日,8:30至16: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人才服务中心三层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6号。 四、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5、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 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需本人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 2、报考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考试方式 (一)笔试 1、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有资格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8:30--11:00(地点另行通知)。 3、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可于2011年10月20日起登陆才赢天下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七日后在顺义区人力资源网站通知。 6、笔试范围:综合能力测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结果,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顺义区人力资源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10-89445733 附件:报名表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