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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溧水县人民检察院需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检察辅助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经历,党员优先;
(二)学历:具有国家认可的法律类专业全日制本科、自学考试本科学历,取得法学学士学位优先;
(三)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性别:不限;
(五)地域限制:溧水县籍;
(六)相关要求:
1、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水平;
2、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
二、录用人数:2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2011年10月14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溧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203室)(永阳镇宝塔路1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出具《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学士学位证书),政治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者必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与考察:体检、考察由检察院统一组织。
①体检:面试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另行选择。
②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五、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享受县检察院辅助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新录用人员的人事关系一律由南京市溧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
六、本招聘公告由溧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
咨询电话: 025-57226250;
联系人:王主任
溧水县人民检察院
2011年10月9日
溧水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辅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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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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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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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寸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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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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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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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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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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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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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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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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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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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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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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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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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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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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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情况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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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从高中至获得最高学历按时间顺序填写) |
起止时间 |
毕业院校、系、专业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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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实习经历(从现职工作开始按时间顺序填写)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部门、从事工作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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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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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所填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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