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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学院招聘 |
作者: 时间:2011-10-12 13:39:57 点击数: |
建设综合性大学 广西工学院以优惠条件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教授、博士启事 招聘计划 (一)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需求一览表
(二)优秀人才需求一览表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较强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熟练地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3.引进人才的年龄:博士研究生导师一般不超过55岁,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博士后、博士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二)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的入选应聘条件 1.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两院院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2.长江学者、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职称人员; 3.业绩及能力要求:主持国家重大、重点项目或其它重大研究项目,在科研上已取得较显著成果,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近三年内被四大检索收录的论文多篇;具有严谨求实的作风和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本学科建设和学术队伍建设的能力。 待 遇 (一)安家费 1.特殊人才面议 2.博士生导师:10万元 3.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8万元 4.博士后:6万元 5.博士:5万元 如同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者,按最高的一项发放安家费。 (二)职称 1.博士后没有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取得博士学位并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的,可由学校内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关待遇三年。 2.取得博士学位没有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由学校内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关待遇三年。 (三)住房 1.博士生导师由学校提供30万元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如购买校外商品房时,学校预借住房首付款(住房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5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2.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由学校提供20万元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如购买校外商品房时,学校预借住房首付款(住房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5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3.博士后、博士由学校提供15万元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如购买校外商品房时,学校预借住房首付款(住房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5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夫妇双方均属引进人才,按双方中最高的一方发给住房补贴,另一方按本人条件应享受额度的50%发给住房补贴。 (四)科研启动费 1.博士生导师:工科10万元,非工科5万元; 2.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博士:工科5万元,非工科3万元。 (五)实验室建设费 1.博士生导师、特殊人才实验室建设费面议; 2.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工科20万元,非工科10万元; 3.博士:工科10万元,非工科5万元。 (六)岗位津贴 博士生导师、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博士根据《广西工学院岗位津贴实施方案》分别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如遇政策变化则执行新政策。 以上(一)--(六)款资金待遇为A类标准。根据学科专业、年龄和业绩成果由学校确定分为A、B、C三类,A类按以上标准待遇,B类按60%,C类予以接收,不享受相关待遇。 (七)其他待遇 1.博士生导师在招收博士研究生期间,按桂组通字[2006]137号文件规定每月发放博士生导师补贴2000元; 2.博士生导师、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级职称人员、博士后和博士来校工作后,由学校安装市话一部并按人民币壹万元额度配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一套; 3.引进人才的配偶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安排或为其在柳州市内联系工作,并积极帮助解决子女就学等问题; 4.除以上待遇外,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的优惠待遇。 (1)在有市场化运作房房源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购买市场化运作房; (2)优先安排办公用房和实验用房; (3)给予过渡性租房补贴700元/月,时间为24个月(如以其他方式落实住房的,则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4)通过多种方式优先协助解决配偶的工作问题。 (八)来校短期工作的教授、博士待遇面议。 注:上述待遇的解释权归广西工学院人事处。 应聘方式 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1)学历证书;(2)学位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4)管理岗位任职文件;(5)其他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包括论著、获奖项目、专利、主持科研课题、学术兼职等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545006 联系单位:广西工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雷 云 韦显盛 电 话:0772-2687731 电子邮箱:gxutrsk@ 查询网站:ww***.cn[点击查看] 广 西 工 学 院 简 介 广西工学院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坐落于广西工业中心城市——柳州市区,至今已建校52年。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教育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校本部占地面积1200多亩,建筑面积41.76万平方米。设有13个系,2个二级学院,5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校区占地600亩),18个研究所(中心)。有43个本科专业,1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建设点。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招生,目前共有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4000余人(未含独立学院学生),其中在读各类研究生500多人。 学校有教职工1200多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的教师共350多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65.7%。并有一批教师成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广西高校教学名师、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车辆工程设计、制造及控制技术”团队为广西高校首批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 学校现有教育部“重型车辆零部件先进设计制造”工程研究中心,与企业共建的广西重点工程研究中心3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2个,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3个;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广西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优秀专业8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2个;自治区教学团队2个;自治区精品课程14门。2000年被教育部批准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学校大力实施“科技强校”战略。近5年来,学校承担包含国家“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和科技开发项目在内的各类科研项目940多项;获得各类科研成果60多项;年平均科研与技术服务总经费达3000余万元。 学校依托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校企科技合作,先后与柳州高新区、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经委等单位共建“生物技术孵化器”、“广西工程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预应力机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柳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促进中心”等研发平台,共建自治区级重点工程研究中心“广西铟锑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汽车车身电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是“广西汽配联盟技术转移会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包括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项目在内的各类科研项目多项,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学校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为推动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柳州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及推动下,市校共同推进“大学”建设工作正有序推进,“十二•五”广西工学院将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若干学科专业广西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需要,落实人才兴校、科技强校战略,学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学术带头人和教授、博士,真诚欢迎教授、博士们共聚“宜居创业城市——山水工业柳州”,共创美好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