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相 关 说 明 |
劳动合同 |
公司依法与每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取得毕业证后) |
工作时间 |
1.正常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5天﹐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
2.每周至少休息1天﹐加班费依劳动法支付 |
伙 食 |
1.员工自主选择就餐方式(刷卡或现金消费)﹐每月初识别证中会自动预充400元的虚拟值,每月依实际刷卡消费额从薪资中扣减
2.员工餐厅标准餐﹕11元/天﹐即早餐1.5元﹑中餐4.5元﹑晚餐5元 |
底 薪
(2011年标准) |
1.未取得毕业证前为实习期﹐实习津贴为2100元/月﹐取得毕业证后试用期底薪2450元/月﹐考核期底薪2550~2650元/月,加班费依劳动法支付
2.试用期及考核期满底薪2650~2950元/月(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对其进行调薪﹐调薪幅度0~300元)﹐另每年定期进行资职位检讨晋升 |
住 宿 |
1.租住公司宿舍者﹐依规定缴纳住宿费﹐公司每月从薪资中代扣住宿费
2.公司免费提供洗衣服务 |
保 险/
住房公积金 |
1.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并额外为每位员工办理医疗自保基金﹐提供双份保障
2.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
休 假 |
1.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假(每年11天)﹑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2.工作满一年以上依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
培 训 |
1.新员工入职安排岗前培训﹐上岗后安排上岗培训
2.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各类提升技能和管理能力之在职培训
3.公司与相关高等院校合作开设有大专﹑本科等学历班次﹐供员工在职进修 |
文体设施/ 活 动 |
1.公司设有图书室﹑游泳池﹑健身房﹑运动场﹑篮球场﹑娱乐室等文体设施
2.公司定期举办运动会﹑文艺晚会等大型文娱活动
3.员工自主成立了篮球﹑足球﹑舞蹈﹑棋类﹑书法﹑摄影﹑钓鱼等各类社团 |
党 委/
工会组织 |
1.公司于2001年12月成立中共富士康科技集团委员会,是深圳市首家成立党委的台资企业
2.公司于2007年3月成立富士康科技集团工会联合会﹐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密切联系员工﹐为员工排忧解难 |
配套设施 |
园区内设有银行﹑邮局﹑超市﹑社康中心﹑餐饮场所等﹐为员工生活提供便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