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切实履行好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进一步促进北部新区开发建设,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经北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核,市人社局审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部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等详见《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cn[点击查看]ww***com[点击查看]">ww***com[点击查看])和重庆北部新区政务网站()查询。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事宜如下: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1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北部新区人事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具体见《一览表》),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初审资格部门或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10月24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一览表》)。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10月25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1年10月26日9:00至18: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个性特征等与招聘岗位的适应度和匹配性。
(一)公共科目笔试
职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市委组织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公共科目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科目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