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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和充实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才结构,加强新闻栏目建设,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缙云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缙云县广播电视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播音主持人2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科以上学历。大专学历仅限于主持与播音(艺术)、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2、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1、报考岗位资格条件:
(1)持有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2011年11月9日前取得证书为准);
(2)气质佳,容貌端庄、姣好,身姿窈窕,口齿清楚,语言流畅、心理素质好,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2、应聘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1年 11 月9日后出生)。有2年以上广播电视主持与播音工作经历的放宽至35周岁(1976年 11 月9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①现场报名:在缙云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大楼11楼会议室)报名。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2011年缙云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报名表》。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网上报名:外籍考生,可在中国缙云新闻网(jy***.cn[点击查看])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后附毕业证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的电子版发送至http://smf534@或中国缙云新闻网工作QQ:136198974及中国缙云新闻网在线投稿网址:
ct***.cn[点击查看]。也可与县广播电视台联系进行委托代理报名,委托代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电子邮件或传真,电话:0578-3315523,3315497;传真:0578-3315493。网上报名和委托代理报名的考生应在正式开考前一日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普通话等级等。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考生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个招聘岗位名额的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以上比例,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分面试、试播和笔试三个环节。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通知书参加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试播和笔试工作由县广播电视台组织进行。
1、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带本人身份证于面试实施前1天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普通话水平、仪容仪表、形象气质、口头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 80分,低于80分的自动淘汰。合格者按高分到低分取6名,进入试镜试播。(面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
2、试播
(1)上镜试播。应聘人员在缙云台综合新闻频道和《缙云新闻》栏目进行试播,每人试播3天。应聘者抽签编号,按编号顺序依次进行。评委由专家、领导和群众代表组成。上镜试播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80分,不合格人员自动淘汰。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合格者不超过2名,笔试不再进行。
3、笔试。
笔试主要对考生的业务基础知识等方面进行考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名。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最后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被确定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由县人劳社保局录用。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最后一轮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县广播电视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六、其它事项
可登陆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和缙云人力资源网ww***com[点击查看]或中国缙云新闻网(jy***.cn[点击查看])查询。
考试违纪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缙云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8-3315523,0578-3315497
缙云县广播电视台
缙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