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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拟招考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工勤岗位普通雇员(司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职责
职 位: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工勤岗位普通雇员(司机)
职 责: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后勤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二)中共党员;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0日后出生);
(四)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五)持机动车准驾车型C1及以上,三年以上驾驶工作经历(截止到2011年10月30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4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人事秘书科(江门市华园路16号二楼),咨询电话:0750-3503006或0750-3503069。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携带近期同底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提交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三项材料);报考者为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填写《江门市委台办工勤岗位雇员招考报名表》。
(四)报考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江门市委台办工勤岗位雇员招考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11月17日(具体时间以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三楼会议室。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技能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能力素质。
(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2011年11月17日(具体时间以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通知为准)。
技能测试地点:先在市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集中,然后在市区街道与高速公路路段进行测试。
技能测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每名考生技能测试时间限定在60分钟内,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权重
面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
我办将组织综合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我办负责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六、考察
我办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考试成绩公示:考试成绩采用网上公示和电话通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公布。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办负责解释。
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