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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伊犁州直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会 |
发布时间:2011-10-24 作者/来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浏览:82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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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年10月26日 09:30 地点:就业指导中心一层招聘大厅
2011年伊犁州直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根据《伊犁州直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决定开展2011年伊犁州直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以上层次人才;
4、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
5、自带科研成果的国内外留学人才;
6、获得学士学位且为伊犁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重点引进国家“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才能、且为伊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经济管理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8、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外空白的科技项目、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来伊创办、合办、承包、租赁企业,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人员。
有意到伊犁州工作和创业,符合伊犁州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旅游开发、外向型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需要。引进伊犁州重点领域、行业所需的煤电、煤化工、环境保护、石油化工、矿产资源开发、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城建规划、旅游开发、企业管理、工程技术、科技、水利水电、现代畜牧业、特色种养业、特色林果业、生物制药、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的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0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二、引进方式
按照不同岗位性质,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的方式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1、按照《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有关政策规定,简化程序,采取招聘、调动、特聘方式来引进人才;
2、到企业工作的,由用人单位采取洽谈协商的方式引进;
3、自主创业的,采取评审方式引进,享受相应资助政策。
三、优惠政策
1、通过特聘方式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以上层次人才进行“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类人才,承担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州直有关部门论证后,给予10—1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每服务一年给予住房补贴10万元,最高50万元。
2、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以上层次人才进行“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类人才,承担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州直有关部门论证后,给予10—1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享受安家费10万元,提供10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在伊犁州直连续工作8年以上,可直接赠予。
3、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获得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承担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州直有关部门论证后,给予10-5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享受安家费8万元,提供10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在伊犁州直连续工作8年以上,可直接赠予。
4、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享受安家费5万元,提供8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在伊犁州直连续工作8年以上,可直接赠予。
5、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获得学士学位且为伊犁州直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享受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提供8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在伊犁州直连续工作8年以上,可直接赠予。
6、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外空白的科技项目、发明专利、专有技术的人员来伊创办、合办、承包、租赁企业,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由州本级财政给予一定的扶持。
7、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需要享受的优惠政策,可参照以上标准,由企业确定。企业经费不足,可申请政府补助。
8、以招聘、调动形式引进的人才除享受引进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外,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标准。特聘形式引进的人才,其工资待遇由州直用人单位与引进的人才协商确定,可不受当地工资水平限制。企业引进人才其工资待遇由个人与企业协议确定。
9、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人才在专业技术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岗位限制,优先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低职高聘或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通过特聘方式引进的人才可参加伊犁州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
10、原担任行政职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职务,享受职级规定的政治、生活等待遇。
11、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人才享受与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资金通过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解决;通过特聘方式引进的人才在伊犁州直服务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州直本级财政解决。州直用人单位每年组织引进人才进行健康检查;
12、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人才每年年底可集中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享受探亲假的引进人才,由州财政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通过特聘方式引进的人才每年可由州财政局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
13、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人才其配偶在职的,可办理随调手续,对口安置;配偶、子女无工作而要求安排的,由政府协调落实就业岗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择校就读。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方式:登陆伊犁党建网(http//)、伊犁州人事人才网(http //ww***.cn[点击查看])下载并填写《2011年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知识产权等相关材料,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向伊犁州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协调小组专项办公室报名。
3、符合伊犁州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需要,有意到伊犁干事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本人意愿和专业特长,可安排到合适的岗位。
4、咨询电话:0999-8028870、8031317(传真)
0999-8024451、8029653(传真)
6、通讯地址:伊犁州党委组织部人才办(伊犁州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协调小组专项办公室),邮编:835000
伊犁州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协调小组专项办公室
2011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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