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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人才招聘团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专场招聘会
各学院:
新疆伊犁州人才招聘团将于2011年11月1日上午9:30—11:00在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信电学院报告厅举办专场招聘会,届时将有伊犁州及所属12个县(市)设立展位招聘伊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毕业生及各类人才。
请通知到学院毕业生!
附件:1、 2011年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doc
就业指导中心
2011-10-31
附件:1
2011年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根据《伊犁州直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决定开展2011年伊犁州直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以上层次人才;
4、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
5、自带科研成果的国内外留学人才;
6、获得学士学位且为伊犁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重点引进国家“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才能、且为伊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经济管理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8、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外空白的科技项目、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来伊创办、合办、承包、租赁企业,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人员。
有意到伊犁州工作和创业,符合伊犁州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旅游开发、外向型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需要。引进伊犁州重点领域、行业所需的煤电、煤化工、环境保护、石油化工、矿产资源开发、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城建规划、旅游开发、企业管理、工程技术、科技、水利水电、现代畜牧业、特色种养业、特色林果业、生物制药、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的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0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二、引进方式
按照不同岗位性质,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的方式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1、按照《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有关政策规定,简化程序,采取招聘、调动、特聘方式来引进人才;
2、到企业工作的,由用人单位采取洽谈协商的方式引进;
3、自主创业的,采取评审方式引进,享受相应资助政策。
三、优惠政策
1、通过特聘方式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以上层次人才进行“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类人才,承担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州直有关部门论证后,给予10—1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每服务一年给予住房补贴10万元,最高50万元。
2、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以上层次人才进行“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类人才,承担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州直有关部门论证后,给予10—1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享受安家费10万元,提供10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在伊犁州直连续工作8年以上,可直接赠予。
3、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获得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承担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州直有关部门论证后,给予10-5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享受安家费8万元,提供10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在伊犁州直连续工作8年以上,可直接赠予。
4、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享受安家费5万元,提供8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在伊犁州直连续工作8年以上,可直接赠予。
5、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获得学士学位且为伊犁州直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享受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提供8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在伊犁州直连续工作8年以上,可直接赠予。
6、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外空白的科技项目、发明专利、专有技术的人员来伊创办、合办、承包、租赁企业,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由州本级财政给予一定的扶持。
7、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需要享受的优惠政策,可参照以上标准,由企业确定。企业经费不足,可申请政府补助。
8、以招聘、调动形式引进的人才除享受引进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外,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标准。特聘形式引进的人才,其工资待遇由州直用人单位与引进的人才协商确定,可不受当地工资水平限制。企业引进人才其工资待遇由个人与企业协议确定。
9、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人才在专业技术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岗位限制,优先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低职高聘或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通过特聘方式引进的人才可参加伊犁州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
10、原担任行政职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职务,享受职级规定的政治、生活等待遇。
11、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人才享受与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资金通过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解决;通过特聘方式引进的人才在伊犁州直服务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州直本级财政解决。州直用人单位每年组织引进人才进行健康检查;
12、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人才每年年底可集中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享受探亲假的引进人才,由州财政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通过特聘方式引进的人才每年可由州财政局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
13、通过招聘、调动方式引进的人才其配偶在职的,可办理随调手续,对口安置;配偶、子女无工作而要求安排的,由政府协调落实就业岗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择校就读。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方式:登陆伊犁党建网(http//)、伊犁州人事人才网(http //ww***.cn[点击查看])下载并填写《2011年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知识产权等相关材料,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向伊犁州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协调小组专项办公室报名。
3、符合伊犁州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需要,有意到伊犁干事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本人意愿和专业特长,可安排到合适的岗位。
4、咨询电话:0999-8028870、8031317(传真)
0999-8024451、8029653(传真)
6、通讯地址:伊犁州党委组织部人才办(伊犁州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协调小组专项办公室),邮编:835000
附: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
伊犁州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协调小组专项办公室
2011年10月2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促进人才强州战略实施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新疆人才工作暨干部人才援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加快建设适应伊犁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要求的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州战略,构建人才智力优势,结合《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为新疆提供重点支持的意见》、《伊犁州直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人才工作认识,明确人才发展战略取向
1、积极创新人才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促进科学发展的人才观,坚决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最大限度地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坚决克服重物质投入轻人才投入、重资源开发轻人才开发、重项目引进轻人才引进的倾向,以人才发展新思想、新理念引领人才事业发展。牢固树立多措并举“育”人才、海纳百川“引”人才、不拘一格“用”人才、营造环境“励”人才的人才观,并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贯穿于落实《纲要》的全过程,特别是落实到重大人才政策、工程、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实践中。要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人才发展的成功经验,准确把握人才支撑发展与稳定的规律,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筑牢人才工作适应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
2、牢固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人才是推进伊犁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第一资源和关键因素。当前,我州人才发展的实际与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要求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人才优先发展地位尚未普遍确立,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高层次人才严重短缺,人才整体素质不高,用好用活现有人才和人才引进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人才结构及布局、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和人才发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因此,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固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推进人才强州战略的实施。把服务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定人才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任务,构建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和推动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3、准确把握人才发展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伊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升人才工作水平,全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为生态立州、科教兴州、优势资源转换、对外开放和可持续发展五大战略服务,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旅游开发、外向型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六大重点工作服务,为建设自治区“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示范区服务,为确保边疆社会长治久安服务,为建设天山北坡西部经济强区、中心城市和打造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智力支持,努力开创人才服务伊犁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新局面。
4、进一步明确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例达到15%,人才资源总量翻一番,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人才资源总量的比例达到6%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14%,人才贡献率达到35%,人才发展各项指标进入自治区人才强州行列,为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人才基础。培养和造就具有一定规模、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
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人才发展比较优势
5、完善人才和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内培外援,用好、用足、用活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建设的一系列政策,加大人才发展投入,全面推进《纲要》与州直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一体化、人才政策与州直重点产业发展政策一体化、招才引智与州直重点产业开发一体化,确保人才发展与州直经济社会发展相互衔接、相互匹配、相互支撑,加快构建伊犁人才发展比较优势。围绕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和落实《纲要》,进一步做好人才资源开发的前瞻性研究,认真梳理关系自治州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的行业和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各类人才开发重点,分类研究制定人才发展专项规划。根据重点产业发展目录,加强各类人才现状与需求分析,编制重点产业发展紧缺人才目录,制定实施煤电、煤化工、环境保护、城建规划、工程技术和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农林水牧等重点领域、行业的人才发展计划。建立重点产业人才开发协调机制和各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领域、行业和重大项目人才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发展中的人才问题。
6、实施重点人才工程。紧抓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实施的机遇,围绕人才工作服务的重点领域、行业和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量化目标任务,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大力培养以“三化”人才和社会事业重点行业为重点的高层次紧缺人才。主要是: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快培养高素质党政人才,每年选派200名各级党政人才赴江苏培养;围绕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点领域,每年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研发领军人才、研发骨干人才和煤化工、化工工艺、冶金、电力工程、机电、仪表、分析等领域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重点培养50名企业研发领军人才、200名企业研发骨干,培养和引进5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0名学术技术带头人、500名自治州以上科技项目课题负责人。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每年培养一批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技术、科技等高层次人才;围绕农牧业现代化发展,每年培养一批经济管理、科研生产、技术推广等高层次人才;围绕教育事业发展,每年培养1000名县(市)、乡镇急需的民汉中小学双语教师、优秀教育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围绕医疗事业发展,每年培养1000名精于内、外、妇、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及具备综合急救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和全科医学人才,其中州本级以高级职称为主的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50人,县(市)以中级职称为主的专业技术骨干200人;围绕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每年培养政法类急需的公安法医、痕迹检验、电子物证等高层次刑事技术人才30人,公安双语人才50人,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能力;围绕旅游开发、外向型经济发展,每年培养50名旅游开发急需的经营管理、涉外旅游人才,50名外向型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经贸管理人才;结合重点领域、行业发展实际,创新方法,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每年定向培养社会学、经济学、煤电、煤化工、城建规划、农林水牧类博士、硕士研究生40名,全面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和社会工作等人才队伍建设。
7、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在认真做好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江苏培养的基础上,以县(市)机关、乡(镇)街道、社区和政法、统战、民族宗教等部门为主,每年培养100名高层次少数民族双语骨干人才,加快建设一支高层次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围绕实现中小学少数民族教师都能达到民汉兼通的目标,每年培养850名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全面加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人才、青年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各类人才素质。
8、拓宽高层次人才培养渠道。充分发挥现有高层次人才传帮带作用,加快培养本地各类人才。争取多方面支持,广泛联系区内外高层次人才来伊讲学、合作研究、项目指导、技术攻关,使他们在服务伊犁发展的同时,为当地培养骨干人才。通过定期举办高层次人才论坛等活动,为各类人才提供高层次的学术交流、专题培训和项目对接机会,促进各类人才成长。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定向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制定高层次人才资助培养计划,重点资助一批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人才到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深造。
9、借力对口援疆培养各类人才。依托江苏省人才、教育、培训、管理的优势资源,按照《江苏省对口支援伊犁州干部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部署,加强苏伊两地人才培养工作协调、联络、对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各类人才赴江苏挂职、培训、学习,邀请江苏专家学者来伊短期培训、讲学。大力推广援疆专家“一帮一”、“一帮多”结对培养人才的成功经验,拓展人才培养途径,促进各类骨干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人才整体素质。
三、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
10、确立引进人才重点。重点引进煤电、煤化工、环境保护、石油化工、矿产资源开发、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城建规划、旅游开发、外经外贸、企业管理、工程技术和科技、教育、卫生、农林水牧等重点领域、行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重点学科和技术领域的带头人;拥有发明专利、专项技术的开发型人才;能领办或创办经济、科技实体的人才;通晓国际通行规则、熟悉现代管理的高层次人才;熟悉国际金融、经济、法律的专业人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有投资意愿和项目转化需要的国内外人才;具有特殊专长、能够为州直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各类专业人才。
11、进一步优化招才引智工作。依托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实施和产业发展,优化招才引智工作,建立以才引才、以才带才的人才工作机制,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来伊建功立业。每年引进急需人才600名,其中,硕士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00名左右。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内外联合承担、申报科研项目,联合研制新产品、开发新工艺;采取灵活引才办法,通过兼职、讲学、合作研究、咨询论证、技术入股或投资兴办企业、联合创办科技机构等方式,不断拓展引才引智工作。
12、实行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制定实施《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州直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对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以上层次人才,由政府给予10—10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资金,每服务一年享受住房补贴10万元,最高50万元;对州直引进的获得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由政府给予10-5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资金,享受安家费8万元,提供10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在伊连续工作8年以上,可直接赠予;对州直引进的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紧缺人才,享受安家费5万元,提供8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在伊连续工作8年以上,可直接赠予;对州直引进的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特别是国家“985”、“211”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享受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提供8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在伊连续工作8年以上,可直接赠予;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外空白的科技项目、发明专利、专有技术的人员来伊创办、合办、承包、租赁企业,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由州本级财政给予一定的扶持。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需要享受的优惠政策,可参照以上标准,由企业确定。企业经费不足,可申请政府补助。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编制实名下达,直接办理人事等相关手续,工资纳入本级财政统发。同时,在户籍转移、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保险就医、职称评聘、出入境等方面实行特殊灵活政策。
四、促进人才有序流动,优化配置现有人才资源
13、完善人才流动政策。积极探索打破人才流动中的地区、部门、所有制、身份、城乡等制度性障碍,制定人才有序流动管理服务办法,防止人才流失。加强人才发展政策协调,完善体制内外人才评价、吸引、使用、待遇、保障等政策,实现人才有序流动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州直人才资源共享。
14、促进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围绕天山北坡经济带产业发展,打造煤电、煤化工、环境保护、石油化工、矿产资源开发、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城建规划、旅游开发、企业管理、工程技术、科技、水利水电、现代畜牧业、特色种养业、特色林果业、生物制药、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聚集区。
15、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依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等,采取人才派送、项目咨询、讲学、短期聘用、技术合作等相结合的办法,鼓励各类人才到基层就业、服务。完善选派各类优秀人才下基层服务范围、途径、方式、待遇、评价、保障、激励的政策扶持体系。制定县(市)、乡(镇)人才职称评聘倾斜政策,增加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不断改善乡镇(街道)、村队(社区)各类人才生活福利待遇。
五、建立人才创业载体,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16、全面推行“创新在院校、创业在园区”模式。学习借鉴区内外发达地区人才资源开发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产学研联席会议制度,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不断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构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高联动”格局。围绕“三化”等重点领域、行业的人才需求,从资金投向、财税扶持、产业对接和产学研合作载体建设等方面,推动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与重点区域、行业和各类园区整合优质资源,打通科研、生产与市场的通道,开辟人才培养、创新创业相结合的有效路径。
17、加快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的要求,建设霍尔果斯留学人才创业园、清水河人才创业园、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人才创业园和奎屯--独山子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园等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为培养本地高层次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创新创业孵化器。充分发挥现有人才培养机构的作用,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大力支持伊犁师范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伊犁技师学院等加大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等硬件、软件建设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就地培养人才的优势作用。整合教育资源,筹建伊犁大学,为伊犁人才培养奠定坚实基础。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化运作”模式,建立一批支柱产业科研院所。加快建立州林科院、畜禽改良总站博士后工作站,以此推动州直林果业、畜牧业等生产、科研向更高层次发展。鼓励和支持区内外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来伊设立分支机构,加大硬件投入和科研创新,打造支撑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引进高端人才的重要载体。
18、大力推进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自治区确定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要求,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为载体,以区域人才优势开发为重点,以创新人才资源配置和人才激励保障机制为突破口,赋予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更加灵活宽松的用人自主权。相关部门要赋予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灵活宽松的改革权和试验权,下放州级机构编制权、人事管理权、收入分配权、财税金融权等人、财、物权,促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支持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方面大胆实验、勇于创新,制定包括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奖励制度在内的人才管理改革的具体意见和办法,真正使试验区成为人才数量集聚度高、产业发展融合度好、人才发展环境开放度强的人才高地。
六、创新人才使用机制,稳定用好用活现有人才
19、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加强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充分体现人才价值的人才评价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党政人才考核评价体系、事业单位人才绩效评价制度、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评价体系。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建立健全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数据库。制定以致富能力和带动成效为核心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办法。
20、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加快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使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作用得到充分调动和最大发挥,使人才用当其时、人尽其才。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全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扩大和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组织选拔、市场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用人制度。不断完善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制度,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热情
21、健全人才分配激励政策。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大胆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办法,实行按岗定酬、岗变薪变,推行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业绩贡献相衔接的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探索企业聘用拔尖人才、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推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完善政府对人才的奖励制度,加大对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人才的奖励力度。设立建设开发伊犁功勋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至20名。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以实际贡献为主要标准,加大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等的奖励力度。设立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突出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分别评选50至100名。设立州直企业家之星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至20名。鼓励和提倡社会力量创办各类人才表彰奖项。
八、加大人才发展投入,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22、切实增加人才发展专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人才工作投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每年用于人才工作投入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5‰。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及奖励工作,州直财政2011年投入人才工作资金5000万元,2012年投入人才工作资金1亿元,并逐年递增。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其中,州本级不少于1000万元,各县(市)不少于100万元,用于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服务及奖励工作。鼓励中央、自治区和区内外驻伊机关、企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列支人才开发资金,纳入专项基金管理。
23、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才开发资金。允许企事业单位从上年度收益总额中税前列支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自身人才培养、引进、激励、保障方面的专项经费。建立重大规划项目人才投入机制,对重大科研基地、科研项目、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允许按建设资金总额一定比例提取人才开发资金,主要用于重点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的专项经费。
24、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人才发展事业。制定社会资金投入人才开发税收政策,采取综合经费配套、创业支持、分配激励等优惠措施,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投资人才开发,并依法享受相应权益,提高社会各方面投资人才开发的积极性。支持社会组织将人才作为资本进行投资、开发和经营,鼓励个人投资人才事业,吸引社会资金以各种形式投入人才事业。
25、建设伊犁人力资源市场。围绕做好人才交流、考试测评、人事代理、考核认定等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抓紧建设以规范化、数字化、信息化为主要特色的“伊犁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人才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依托市场优化配置各类人才的基本格局。建立县(市)、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江苏工业园、伊东工业园、伊南工业园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或人才服务窗口,不断完善乡(镇)、街道人才服务平台和规模以上企业人才工作站。加强各部门、各单位人才服务工作,形成覆盖全州的人才服务网络。
26、加快人才安居工程建设。坚持把人才安居工程作为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大举措。抓紧制定出台州直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办法,为在伊人才购房提供优惠政策。合理规划和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解决好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住房保障问题。支持企业自建人才专用房,筹建一批人才专家楼。支持和鼓励各县(市)、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园区及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建设一定数量的“人才公寓”。
九、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人才工作领导体制
27、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共同推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工作领导,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形成党委抓总、政府主导、用人单位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加强科学决策、协调和督促落实,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
28、建立健全人才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以落实人才工作责任制为核心,加强人才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把人才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一把手”抓“第一资源”专项考核评价工作。各级党委要定期专题研究涉及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的人才工作,不定期督查基层党委人才工作。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专家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提高人才工作者整体素质,确保人才工作高质量运行。
29、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社会氛围。坚持以宽广胸怀、民主作风、科学方法发现、培养、团结和用好用活人才;坚持用事业聚才育才,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广泛宣传人才发展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和重要举措,大力表彰、广泛宣传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社会风气。注重改善各类人才学习培训、医疗保健、交通居住、子女就学、文化需求等学习生活条件,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工作的社会氛围。
30、切实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在党委领导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落实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职责,重点做好人才战略研究、总体规划制定、重要政策统筹、重点人才培养等工作。各级政府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市场建设、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和就业、人事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人才投入政策的落实。各级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发挥好培养、吸引、使用人才的主体作用,提高人才工作质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社会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协调一致做好人才工作,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为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保障。
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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