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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公安厅特侦队接收2012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校时间待定) |
信息发布时间:2011-10-31 15:23:39 信息访问量:11人次 |
来校时间:待定 西藏公安厅特侦队接收2012年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简章 部 队 简 介 西藏公安厅特侦队是一支维护西藏社会政治稳定,承担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的公安现役部队。特侦队在队伍建设中始终注重人才的吸收和培养。长期以来,特侦队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积极为部队官兵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和个人发展空间,培养出大批为公安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人才。为了进一步推动西藏公安事业和部队建设的全面发展,我们热忱欢迎有志献身公安事业、敢于迎接挑战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来我单位工作。 接收专业及名额 共计接收50名,限男生;本科(含)以上学历45名,公安专业大专生5名。其中法学14名、文学13名、工学11名、理学3名、管理学2名、教育学1名、医学1名、公安专科5名。 接 收 条 件 1、院校及学历要求 接收对象应为国家“211工程”高校或省(部)属重点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总评成绩良好以上,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应为优秀。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非公安专业大专生、专升本、预科生、体育保送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及规定招收专业范围以外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 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条件 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身高170厘米。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4、年龄条件 接收的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2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4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9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学制5年的,年龄可放宽1岁。 5、其他条件 (1)毕业生必须参加我单位统一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身体检查、心理素质检测、政治审查和公安部组织的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合格后择优确定接收对象。 (2)毕业生入伍后,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接收的基本程序 (1)宣传动员; (2)毕业生按照接收单位发布的招录简章规定的时间、方法自主报名(每名毕业生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禁止重复报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 (5)组织考核考察; (6)拟接收人员参加集中培训; (7)按程序呈报审批入伍。 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5日至12月20日学校现场报名(具体时间以招生人员到校时间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办法 将本人报名表(附件)和自荐材料(自荐材料应包括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复印件(招生就业处盖鲜章,且必须贴个人1寸照片);能显示补考和重修成绩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教务处盖鲜章);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等邮寄和交接收工作组工作人员。面试时须现场进行个人特长、专业等表演,相关器材学生自带。 考试考核工作规定 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由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和由接收单位组织的考核考察。凡未参加或未通过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以及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均不予接收。 入伍后有关待遇 经公安部政治部审档合格的毕业生从毕业当年的8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为期6个月的入警培训和分别为期3个月的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岗前培训合格后,上报公安部批转现役,大专毕业生,任命为正排职干部,授予武警少尉警衔;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干部,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干部,授予武警上尉警衔。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入伍后,接收的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联 系 方 式 详细地址:西藏拉萨市藏热北路1号 单位名称:西藏公安厅特侦队政治部 联系电话:0891—6312834 6312835 联系人:罗干事 徐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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