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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 党政管理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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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一、招聘职位:党政管理人员。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于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院声誉。 2.应聘党政管理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 3.身体健康,须住校。 4.符合以上条件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有关薪酬待遇:应届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者每月收入不低于2500元,应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每月收入不低于3200元,其他人员待遇面议。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提供午餐、住校等补贴。 四、应聘程序: 1. 应聘材料: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成绩单、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2. 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行政人事部(邮编:510520),或电邮至zsuxh@,并注明“姓名 专业 应聘职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1月13日。 有关应聘材料我院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联系人:刘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0-87211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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