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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下属杭州幼儿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幼教集团)是直属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拥有第一附属幼儿园、第二附属幼儿园、国际部、彩虹城分园、下沙星河分园、滨江滨文苑幼儿园等多所园所,同时受委托管理浙师大幼儿园。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3名。 招聘条件为:浙江省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幼教一级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教龄;35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幼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 2、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rs***.cn[点击查看]">rs***.cn[点击查看] 其中,浙江师范大学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1月11日(双休和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杭州市保俶北路66号,邮编:310012。应聘人员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供报名人员查询。 最低开考比例为1:6,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3、准考证。对于资格审查合格者,招聘单位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后,将通过挂号邮件寄送准考证,同时在指定网站发布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若所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均低于60分,则本次招聘终止。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等)。笔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项目包括试教、专业技能(含美术、声乐、键盘、舞蹈、普通话等五项)测试和现场答辩(着重考查仪态仪容、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通知。 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环节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对教龄的认定,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一般由招聘单位在对拟聘用人员考核时进行核实;必要时,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在应聘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 4、人员聘用后可能安排在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所属分园(杭州)工作,也可能安排在浙师大幼儿园(金华)工作。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66号,邮编:310012 联系人:龚重永、王玲 联系电话:0571-88055139、81952103)。,“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