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工作人员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防空工程构件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具有广州市户籍或符合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国资管理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二)专业条件 1、招聘的区人防厂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律、中文、人力资源、会计学经济类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和学士学位以上学历,有一定业务管理、写作、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考虑。 (三)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公开招聘职位信息 以在海珠区信息网和海珠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上公开发布的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布招聘职位、任职条件、报名方法、程序等信息。公开发布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报名者下载并填写《职员招聘报名表》,连同个人学历、工作经历、求职意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于2011年12月5日前一并交至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9号金龙大厦6楼海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或发至邮箱地址suki_bb@。所有资料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面试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认为符合岗位的通知参与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面试合格分,分数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面试和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厂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二)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9号金龙大厦6楼 2、联系电话:020-84394910、020-84394400 3、联系人:郭碧瑜、曾淑平、邝俊华
附件(请在此页面下方下载):《职员招聘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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