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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11-05 11:07:50 来源:站内 浏览数:802 | ||||||
叙永县国土资源局
选聘叙永县土地统征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缺编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叙永县土地统征、土地整理和土地矿产储备交易等工作,按照相关人事管理规定,叙永县国土资源局拟公开选聘叙永县土地统征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缺编的6名事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叙永县土地统征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系叙永县国土资源局直属的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全县土地统征、土地整理和土地矿产储备交易等工作。单位位于叙永县叙永镇环城中路135号。 二、选聘岗位与人数 叙永县叙永县土地统征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拔款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叙永县土地整理中心工作人员4名(全额拔款事业编制,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叙永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拔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三、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心国土资源服务工作,思想素质好。 2、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情况,表现良好。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职人员必须有现就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具体岗位专业要求为:叙永县土地统征中心1名工作人员、叙永县土地整理中心1名工作人员为财会专业(应具备会计资格证);叙永县土地整理中心2名工作人员、叙永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1名工作人员为国土资源管理专业;叙永县土地整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工作员为农田水利工程或土建工程专业。 4、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国土资源服务及野外工作等需要,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基础。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1日后出生)。 6、在高校学习期间曾获院系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的毕业生,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或工作期间获县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在中共叙永县委编制委员会和叙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中共叙永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于2011年10月28日起至2011年11月7日止。报名者填写《叙永县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聘叙永县(土地统征、土地整理、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附上本人自制简历、业绩等材料发送到叙永县国土资源局选聘邮箱:386015456@,报名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中心的一种岗位报名(如符合岗位条年且自愿接受叙永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报名情况调剂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叙永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由叙永县国土资源局通知提交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时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按1:3比例确定面试考察人员。 (三)面试考察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测试,对应聘人员的知识广度、深度、语言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及岗位认知度、胜任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每个岗位确定1名拟聘人员。 (四)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县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者自行淘汰。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填报相关审核表报县编制人事部门审核。 (六)聘用 对报经县编制人事部门审核确定人员,按事业人员管理规定进行聘用,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招聘的相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报名、面试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监督举报电话:0830-6222116 (四)对通知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人员来回车船费用,由叙永县国土资源局按实承担。 (五)本方案由叙永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叙永县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聘叙永县土地统征、土地整理、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叙永县国土资源局 2011 年10月26日 附表:叙永县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聘叙永县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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