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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12年师资招聘公告 |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07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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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各类在校生23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学校设有16个学院(部),建有10个博士点、21个硕士点、22个本科专业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现因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师资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师资的招聘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位;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 3.应聘人员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获得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的人员优先。 三、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一。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二),发至huazhenghr@,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学院及方向,并附详细个人简历。报名截至2012年2月29日。 2.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面试。 2用人部门考核。通过人事处面试者,由人事处向用人部门推荐,由用人部门进行专业方向及科研水平的遴选,并组织面试和试讲,并由教务处、科研处分别评价试讲情况和科研情况。用人部门向人事处提交拟录用报告。 3政审。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体检。拟录用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录用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公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进校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储老师 联系电话:67790279、67790045 附件详情参见:ww***com[点击查看] 华东政法大学 2011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