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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委党校2011年招聘2名教师的公告 根据《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精神,经吉安市委组织部批准,吉安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批准的名额内,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适应党校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2.具体岗位及条件:党校教师2名,党史党建、哲学、政教等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获博士学位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4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吉安市委党校组织处(吉州区跃进路10号),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要现场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经党校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 4.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5 :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党校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市委组织部对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二) 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试讲)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吉安市委党校 考生11月17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面试(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试讲)对象。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试讲时间:另行通知。试讲地点:吉安市委党校 (3)获博士学位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试讲)。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试讲)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试讲)成绩×60%。博士考生面试(试讲)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再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如笔试和试讲成绩合成后出现同分现象,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聘用人员的德才表现以及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根据考察结果确认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吉安党建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举报属实或资格弄虚作假者,则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的教师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学校与受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编制、工资手续,聘用期不少于5年,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吉安市委党校组织处0796-8392039 监督电话:吉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796-12380 中共吉安市委党校 2011年 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