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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注册时间:2011-11-08) | |||||||||||||||||||||||||||||||||||||||||||||||||||||||||||||||||||||||||||||||||||
单位的基本信息 | |||||||||||||||||||||||||||||||||||||||||||||||||||||||||||||||||||||||||||||||||||
单位性质: | 其 他 | 经济类型: | 全民 | ||||||||||||||||||||||||||||||||||||||||||||||||||||||||||||||||||||||||||||||||
所处行业: | 其他行业 | 所在省、市 | 湖南省、娄底市 | ||||||||||||||||||||||||||||||||||||||||||||||||||||||||||||||||||||||||||||||||
主营方向/产品: |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传真: | 邮政编码: | ||||||||||||||||||||||||||||||||||||||||||||||||||||||||||||||||||||||||||||||||||
单位详细通讯地址: | |||||||||||||||||||||||||||||||||||||||||||||||||||||||||||||||||||||||||||||||||||
单位电子信箱: | |||||||||||||||||||||||||||||||||||||||||||||||||||||||||||||||||||||||||||||||||||
单位主页: | |||||||||||||||||||||||||||||||||||||||||||||||||||||||||||||||||||||||||||||||||||
单位简介/备注: | |||||||||||||||||||||||||||||||||||||||||||||||||||||||||||||||||||||||||||||||||||
为做好2011年度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和《娄底市娄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娄星政办发[2007]5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要求 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详情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处分、处罚记录; 3其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和职称条件(详情见附表); 5、遵守有关回避规定。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在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娄底人事网》、《娄星报》、《娄星在线》、娄星区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向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寄发招聘公告。公告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止(不少于15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4日—11月19日。 报名地点:报考人员统一到娄星区人社局考试中心(区政府二办公楼)现场报名。 2、报名程序:报名人员现场填写《娄底市娄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区人社局复审。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3张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照报名,在职人员还要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实行数码摄像。 4、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5、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1年11月23日—11月24日到区人社局领取,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折算后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方式:笔试成绩五个工作日内在《娄星报》、《娄星在线》等媒体公布,只公布准考证号和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中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各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选定,按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二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核者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生档案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再递补为考核对象。 (七)讨论决定 考察完毕后,将合格人员名单等额提交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录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及录用 经研究决定的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合格的人员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报相关部门按政策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五、本实施方案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8—8218843 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览表 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娄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览表 岗位代码 招 聘 单 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年 龄 要 求 学 历 要 求 专 业 要 求 备 注 01 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内 科 1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内 科 02 区畜禽水产品检测中心 检 验 2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畜牧兽医、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应用化学 03 北部经济园区 城市道路 1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道 路 专 业 04 北部经济园区 工程预结算 1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工 程 造 价 05 北部经济园区 环 保 1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给 排 水 06 区农村公路管理局 法制工作 1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行政法律专业 07 区农村公路管理局 公路桥梁 1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一类本科及以上 道路、桥梁专业 08 区 文 化 馆 编 舞 1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舞 蹈 专 业 09 区科技情报所 管 理 1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工 程 技 术 注:年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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