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哈尔滨理工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哈尔滨理工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由原牡丹江广电集团与报业集团重组而来,拥有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站、网络出版等多种媒体资源,产业涵盖影视动漫制作、出版发行、数字网络传输及增值业务、广告、网站运营、服务外包、印务、演艺旅游、饮品和快送等多个领域。自1999年9月实施广电改革以来,连续创造了组建产业化集团,实行政事、政企分开,区域内跨媒体重组三个全国第一,创造了一个与传媒发展规律和市场要求相适应的新型运作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点的通过改革促进发展之路。截至2010年底,集团公司产业经营收入由改革前的3000万元增加到2.83亿元,增长8.5倍。总资产由6000万元增加到2.9亿元,增长3.8倍。职工平均收入、纳税均实现大幅度增长,基础设施在全国地市级媒体处于较高水平。新闻宣传质量大幅提高,广播电视收听(视)率和报纸发行量稳中有升。先后推出了金桂兰、崔国胜、王福宝、郭松、刘香平、刘春利等一批在全国或省市有较大影响的先进典型。有8件作品获中国新闻奖,1件作品获“五个一”工程奖。
牡传媒的改革经验和做法受到中央、省市和国内传媒业界、学界的关注和肯定,被誉为“牡丹江模式”或“牡丹江现象”。2006年,经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省委批准,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被确定为全省唯一一家地市级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09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在黑龙江调研听取文化体制改革情况汇报后,对牡传媒跨媒体重组改革给予高度评价。建国60周年前夕,在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组织部和黑龙江日报社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的6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龙江英才(团队)”评选活动中,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被授予“感动龙江英才(团队)”荣誉称号。同年10月,在2009年度“中国文化产业新锐奖”评选中,集团公司被授予“中国文化产业创新机构推动奖” 。12月 ,集团所属大鹏盛艺影视动画公司被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为“全国百家动漫企业”。
招聘岗位:
(一)、新闻记者
(二)、舞蹈演员
(三)、舞蹈编导
(四)、舞美设计师
(五)、广播电视设备维修维护人员
招聘条件:
(一)、新闻记者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男性,2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中文相关专业毕业(经济、法律、历史、哲学专业适当考虑)。
3、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有深厚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驾驭文字工作的能力。
4、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社会活动能力。
5、视野开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6、身体健康,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二)、舞蹈演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前科。
2、艺术院校舞蹈或相近专业毕业,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男演员身高在1.70米—1.80米,女演员身高在1.65米—1.70米。
3、具备舞蹈专业知识和三年以上舞台经验、热爱并从事舞蹈专业,有较强的舞蹈功底,善用肢体和表情展示舞蹈内涵。
4、身体健康,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三)、舞蹈编导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毕业于正规舞蹈院校编导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作品获得过省以上大奖,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一定的编创能力,能自行编排各种舞种,适应各种大型晚会及商业演出舞蹈编排需要。
4、身体健康,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舞美设计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舞美或相关专业毕业,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会议演出、大型活动等舞台设计工作经验或丰富的实践经验。有独立的舞台或舞美设计经验者尤佳。
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踏实、稳重、学习能力强,熟悉展览、舞美制作,及项目操作流程,熟悉材料使用及成本计算与控制。热爱舞台设计职业并能熟练使用3DMAX、Photo等。
4、特别优秀者考核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五)、广播电视设备维修维护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2、广播电视工程或通讯工程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
3、熟悉电子元器件基础知识、基础电路、基础电工原理和电磁波传输原理。掌握中短波、调频、电视发射机原理。
4、熟练使用基本测量仪器,具有维修电子设备的能力。心理素质好,应变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1.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学生证和毕业生推荐表进入会场。
2.听从会场工作人员的指导。
3.注意保持会场的环境卫生。
4.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展示我校毕业生的良好形象。
5.不得将学生证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