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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 |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经政府部门同意,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开招聘女性交通协管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德才兼备”和属地就近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简介 招聘的工作单位是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港口大队。招聘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重点是协助做好西湾女子示范岗的交通安全指挥、疏导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从事协助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2、学历条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25周岁(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科(港口区广场环路市交警支队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0770-2880601(陈警官)、0770-2880222(黄警官),邮箱:fcgjjzgk2880601@。 3、报名材料:报名时,递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相关技能证书及有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和5寸全身生活照一张。 (二)面试: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成面试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确定录取对象。公安、法律专业考生和转业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有关待遇和政策 1、交通协管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聘用对象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在政策许可下,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续签合同。 2、聘用对象试用期月薪1800元,正式聘用后月薪2000元,以上月薪含“五金”个人缴纳部分。 3、按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待遇,工作服装由港口区交警大队统一购置。 防城港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