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面向2012届毕业生
公开选聘职员公告
深圳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是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的重点学校,学校分为罗湖、光明、龙岗三个校区。
为满足学校未来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深圳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现面向全国高校2012届毕业生公开选聘职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职位
本公告招聘对象为2012届毕业生。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面向2012届毕业生公开选聘职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E-mail:szezx_rs@
联系人:华老师;联系电话:0755-29427812,18926797596。
报名应提供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或户籍本(扫描件);
4获奖、荣誉证书(如有的可自愿提供扫描件)。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6.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
注意事项: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面试
时间:2011年12月9日 上午9:30—12:00
地点:中央财经大学(具体地点详见招生就业办通知)
面试由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时需提交报名材料,面试的内容为与相应教学岗位相关的内容和综合素质。
五、笔试
时间:2011年12月9日 下午17:00—18: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招生就业办通知)
笔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与工作岗位要求相关的综合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
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可以到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进行试用,在考生取得毕业证书之后,由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到深圳市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进行考察。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7天,之后办理入编手续。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三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待遇
硕士研究生入编后待遇为7000元左右,本科毕业生入编后待遇为6000元左右。
本公告由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职员职位表
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