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考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8日 [浏览次数 6]
深圳市201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考和面向应届毕业生职员招考宣讲工作方案
一、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及卫生部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养的规定,我市拟于2012年公开招考800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同时面向非临床类医药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考职员。
为做好此次招考,我委拟于11月24-12月3日组织赴外地举办校园宣讲会,主要面向原卫生部直属医学院校毕业生,推介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和职员考试,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报考。
宣讲地点: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九所重点高等医学院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的临床医学、麻醉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或2011年度毕业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深圳生源可放宽至2010年毕业生);职员招考面向非临床类医药卫生专业2012年应届毕业生或2011年度毕业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深圳生源可放宽至2010年毕业生)
三、宣讲安排
本次招考宣讲由市卫人委负责组织,时间从11月24日开始至12月3日左右结束,除中山大学另行安排外,拟分两个工作小组分赴省外各选定院校,除进行招考宣讲外,同时对已接受我市2011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院校附属医院基地进行走访,了解学员培训情况并听取学员和基地管理人员、带教老师对委托培训工作的意见反馈。具体分组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分组
第一组: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重庆医科大学、中南大学
第二组: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大学、中国医科大学
(二)时间安排
第一组(王鹏飞带队)
1.华中科技大学:11月24-25日
2.中国医科大学:11月26-27日
3.北京大学: 11月28-29日
4.上海交通大学:11月30-12月2日
第二组(蔡本辉带队):
1.中南大学:11月24-25日
2.西安交通大学:11月26-27日
3.重庆医科大学:11月28-29日
4.四川大学:11月30-12月2日
其他:中山大学:12月3日后
(三)准备工作
1、宣讲PPT;
2、宣传手册;
3、联系各院校落实时间和地点
4、安排交通和食宿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深圳市201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考
项目介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卫生部《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精神,加快我市各级医疗机构高素质临床医师的培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市在2010年试行的基础上,2011年首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330名。采取本地自主培养和委托培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选择资源较好的重点医学院校附属医院进行委托培养。
根据我市在十二五期间即将落成10多家新建医院及原有多家医院扩建对住院医师的需求大量增加,我市2011-2015年计划连续每年面向全国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800名左右。
一、2012年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考方案介绍
(一)招考对象
省级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和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2011年毕业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职位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拟招考832名。
各专业类别的招收名额如下: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类720名,口腔医学类31名,中医学及中西医结合临床类50名。其中市属医院300名,区属医院532名。(以招考公告公布的职位名额为准)
(三)考试地点
拟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九所重点高等院校及深圳本地共设立10个考点。考生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详细考试地点以考生打印的准考证标注为准)。全国同一时间进行笔试。随后组织面试小组分赴各考点进行面试。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具体时间以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以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报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
(五)考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以临床医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为主。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根据拟招录名额的3倍范围内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面试内容:以综合素质为主。面试得分现场即通知考生。
按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依考生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二、培训方式介绍
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工作由市卫人委委托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实施。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为卫人委下属医学培训专业机构,中心专门设立了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招考和培训管理工作。
(一)培训学员的管理:按照《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卫人委委托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和培训基地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共同管理,与学员签订《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学员档案、户口、人事代理由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代办学员有关入户手续、代缴社保金等事项。学员在培训期间按照深圳市初级普通雇员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5150元/月),每月由医教中心代为发放。学员生活补贴、保险、培训管理等经费由市、区财政专项经费开支。
(二)学员的培训:在本市的培训基地或委托国家重点院校附属医院的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内容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细则(普通专科)》及所在培训基地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时间本科生为三年(研究生培训年限相应减缩)。
(三)培训考核:科室轮转结束时,由培训基地考核小组对学员进行出科考核;每年度结束时,由培训基地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领导小组对学员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在培训期间,参加公共科目的学习和考试。学员培训第二年,由所在培训基地医院协助办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相关注册手续。
(四)学员完成培训,包括按计划完成各种培训任务,并通过各科出科考核和公共科目考核(省级)、普通专科阶段考核(省级),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学员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具备直接聘用为深圳市医疗单位职员的资格,根据培训期间的考试、考核成绩安排到我市各医疗机构工作,由用人单位办理职员聘用手续。
2011年已接收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进行委托培训的有北京大学、北京协和医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等国家重点院校的附属医院。
深圳市已有7家医院32个培训基地已通过省卫生厅评审认定,今年也安排了部分学员进行培训。
深圳市201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考工作即将开始,201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将分别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举行专场宣讲活动,欢迎有志之士踊跃参加!
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介绍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强化继续医学教育”。2010年2月,卫生部《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中提出:“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适应我国国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国际公认的医学教育的特有阶段;是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案的必然要求;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由之路;是提高基层医生队伍素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解决看病难问题的的迫切需要。我市作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城市,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筹划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设计工作,争取到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委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并于2010年7月启动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托培养项目,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联合发布招考公告。招生对象为原卫生部直属医学院校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共录取28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录取的学员分别委托中山大学和中国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基地进行培训。
在2010年试行的基础上,2011年首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住院医师及预防医学、药学和护理学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学员330名。采取本地自主培养和委托培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选择资源较好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进行委托培养。同时,在全国率先进行预防医学、药学和护理学人员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探索。
根据我市在十二五期间即将落成10多家新建医院及原有多家医院扩建对住院医师的需求大量增加,我市2011-2015年计划连续每年面向全国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800名左右。
一、2012年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考方案介绍
(一)招考对象
省级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和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2011年毕业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深圳生源的报考者毕业年限可放宽至2009年)。
(二)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职位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拟招考832名。
各专业类别的招收名额如下: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类720名,口腔医学类31名,中医学及中西医结合临床类50名。其中市属医院300名,区属医院532名。(以招考公告公布的职位名额为准)
(三)考试地点
拟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九所重点高等院校及深圳本地共设立10个考点。考生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详细考试地点以考生打印的准考证标注为准)。全国同一时间进行笔试。随后组织面试小组分赴各考点进行面试。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具体时间以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以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报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
(五)考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以临床医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为主。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根据拟招录名额的3倍范围内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面试内容:以综合素质为主。在面试组织工作中,采用考生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顺序、面试时前3位考生全部答题完毕后考官再对3名考生进行独立评分等方式,在场的5位考官独立对面试人员进行评分,在去掉1位考官的最高分和去掉1位考官的最低分后计算剩下3位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保证考生获得较为公平的评分,面试得分现场即通知考生。
按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依考生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二、培训方式介绍
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工作由市卫人委委托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实施。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为卫人委下属医学培训专业机构,中心专门设立了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招考和培训管理工作。
(一)培训学员的管理:按照《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卫人委委托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和培训基地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共同管理,同时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与学员签订《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学员档案、户口、人事代理由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代办学员有关入户手续、代缴社保金等事项。学员在培训期间按照深圳市初级普通雇员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5150元/月,含个人应交社会保险金和所得税),每月由医教中心代为发放。学员生活补贴、保险、培训管理等经费由市、区财政专项经费开支。
(二)学员的培训:在本市的培训基地或委托国家重点院校附属医院的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内容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细则(普通专科)》及所在培训基地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时间本科生为三年,临床型硕士研究生二年、临床型博士研究生一年,科研型硕士三年,科研型博士三年(硕士为临床型则减为二年)。
(三)培训考核:科室轮转结束时,由培训基地考核小组对学员进行出科考核,内容包括理论和技能考核,考核合格才能进入下一轮转科室培训。每年度结束时,由培训基地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领导小组对学员进行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为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医德医风、工作态度、考勤等综合素质考核。同时,在培训期间,参加公共科目的学习和考试。学员培训第二年,由所在培训基地医院协助办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相关注册手续,学员必须在培训头二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将退出培训。
(四)培训过程监督管理:培训基地每隔半年向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反馈一次学员的学习情况、考核成绩及工作表现;医教中心定期或必要时随时到培训基地走访,收集《培训意见反馈表》,了解学员培训和基地情况,保证培训质量;并每年度一次向市卫人委汇报学员的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五)学员完成培训,包括按计划完成各种培训任务,并通过各科出科考核和公共科目考核(省级)、普通专科阶段考核(省级),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学员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具备直接聘用为深圳市医疗单位职员的资格,根据培训期间的考试、考核成绩安排到各医疗机构,由用人单位办理职员聘用手续。
2011年已接收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医学院校有北京大学、北京协和医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华西医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中山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等9所国家重点医学院校。
深圳市已有7家医院32个培训基地(专业科室)已通过省卫生厅评审,今年也安排了部分学员进行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为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同时还配套出台了《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和师资管理办法》、《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托培养管理办法》等文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内容涵盖学员人事管理、基地建设、考核标准、财政保障、师资管理、专家组织等方面,为培训工作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为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区(新区) 卫生、人事(编制)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学员招收,组织培训标准细则制定、培训考核、培训质量评估等。
(三)强力推行,规范培养工作。2012年起,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将不再直接招收应届毕业生,而是全部按培训学员的方式招录。即学员由市(区)卫生部门统一招收,统一人事管理,学员不隶属于任何医院。而对招收的社会人员,临床医学类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充分保障学员培训结束后的工作出路。
(四)经费保障。设立“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 由政府列入专项财政预算。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保证按月给学员发放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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