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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马村区政府批准,报请焦作市人社局和编办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详见推荐)。
1、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其中定向招聘6名。
2、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其中农林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二、报名条件及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户籍不限;
5、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年龄要求。报考岗位要求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1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11年11月12日;
6、报考街道办事处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是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县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参加我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拟参加定向招聘的报考者,于201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在报名现场到指定位置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名单于2011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在马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7、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经历,提供在职所在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报考还需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审查后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9日至2011年11月2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文昌路806号)
3、报考者在马村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马村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推荐)一式一份(贴近期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本人持有效身份证(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其一致)、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通过资格审查后,缴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和数码照相费)。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递减该专业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专业不再招聘。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文昌路80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核对笔试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于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日在领取准考证时间范围内到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改校。笔试准考证保留至体检结束。
五、招聘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作弊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2011年12月12日在报名点和马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生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过程中如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另行收取)。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依次递补,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 ,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5年内不得调出马村区,其中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2年之内不得调出办事处。
七、纪律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马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1-3941941
附件:1.焦作马村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焦作马村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