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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将于2011年12月2日赴北京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会(详见表1)。本次招聘计划为41人,其中,高中学段27人,沈阳市教育研究院14人,如有变化,以工作现场发布为准。
一、招聘对象
今年公开招聘教师院校确定为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以下三类同学(含非北京师范大学的教育部直属其他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可以申报:
1.2012年毕业的辽宁籍免费师范生;
2.2012年毕业的本科生(非免费师范生);
3.2012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应聘学生要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2.热爱教育事业;
3. 具有良好的品行;4.所学专业对口;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在同学投递简历后,按比例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笔试等环节,招聘优秀教师。
四、应聘须知
1.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招聘会。
2.经面试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同时获得试讲资格)环节后,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以及教育常识等;试讲范围为:沈阳现行高二教材。
3. 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4. 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5.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附件:沈阳市2011年教师招聘工作(北京师范大学专场)日程安排表.doc
沈阳市教育局2011年教师招聘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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