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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发展需求,我院将于2011年11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任教师及实验教辅)8名,行政管理人员4名,工勤人员4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人报名、考试考核和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招聘过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1月2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2011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设在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报名要求: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桂林医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桂林医学院人事处办理报名手续。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3、资格审查:由桂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三)笔试、面试与考核
1、笔试: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1年12月16日上午9时到桂林医学院(东城校区)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按照不同岗位要求进行。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12月20日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1年12月28日~2011年12月29日到桂林医学院(东城校区)参加面试。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1/3。
3、考核:面试结束后,计算出各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程序的人选,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由学校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进行考察了解,并根据各职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
(四)体检
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支付。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及考核结果,经学校院长办公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在桂林医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报送人事主管部门核准,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五、招聘组织结构与领导
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院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桂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招聘信息的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与考核、协调等工作。
招聘考核小组:成员7~9名,由学校领导、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相关专业部门/教研室主任等人员组成。招聘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经人事处审核批准。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成立由桂林医学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教务处等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3-5895882。
2、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方案由桂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桂林医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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