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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国家援外培训项目翻译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援外培训项目工作翻译(承担国家部分重要援外项目和国外高级官员培训的工作翻译)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取得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和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见附件2)研究生学历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具有较高英语口译、笔译水平。
三、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网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5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登录福建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外经外贸干部培训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并上传个人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英语专业等级证书、2寸免冠彩照等材料的扫描件。网络材料提交完毕后,通过系统打印《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得更改)并签字,完成网上报名。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2.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后须提交纸质材料予以确认,应聘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材料:
(1)快递邮寄:于2011年12月15日下午前,将《报名登记表》原件和上述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以快递方式寄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6层,福建省外经外贸干部培训中心,邮编:350003;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或材料不齐的,不予确认。
(2)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在提交材料时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函的复印件。
3.报名者对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如实提交上述材料原件,于参加笔试时再做现场认定。报名复印材料恕不退还,请应聘者自留底稿。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4.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到3人以上,但不足6人,则该岗位只招聘1人。
(四)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主要考察国家援外培训项目工作人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英语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综合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3.面试: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4.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1.综合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总分相等,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考核人选。
2.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按综合总分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七)聘用办理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与聘用:新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聘用相关规定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待遇: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同类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参加面试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由本中心支付。
2.未尽事宜由我中心负责解释。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网公布,请及时浏览。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伟、赵丹雯
联系电话:0591-87767919
0591-87815963
附件:1、福建省外经外贸干部培训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
2、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名单、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
福建省外经外贸干部培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