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内容:
乐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原乐山市红十字会医院)
我院因业务发展和人才建设需要,决定公开选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专业及名额:
| 专业名称 | 人数 | 基 本 要 求 | 
| 康复医疗 | 1 | 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男女不限 | 
| 血液内科 | 1 | 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男女不限 | 
| 临床护理 | 20 | 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应往届毕业生 | 
| 临床医学 | 10 | 本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 
| 儿科专业 | 3 | 本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应往届毕业生 | 
| 中医肛肠 | 1 | 本科以上学历,女性,应往届毕业生 | 
| 中医内科、康复 | 5 | 本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应往届毕业生 | 
| 药剂科 | 2 | 本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应往届毕业生 | 
| 医学影像 | 1 | 本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应往届毕业生 | 
| 营养师 | 1 | 专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有从业资格证书 | 
| 医疗统计 | 1 | 专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 
| 口腔正畸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证优先 | 
| 医学工程 (医疗设备维修) | 1 | 专科以上学历,男性, | 
| 网络管理员 | 1 | 专科以上学历,男性, | 
二、应聘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初级职称年龄在35岁以下,中级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
2、初级职称年龄在35岁以下,中级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
3、女性身高1.56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有上进心,吃苦耐劳,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往届毕业生须具有职业资格,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的,优先聘用。
三、待遇:
1、经面试、笔试后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可转到我院继续实习,期间无待遇;实习结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后转入试用,试用期至第一次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独立执业资格。
已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的,录取后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待遇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奖金参与所在科室分配。
凡由医院正式录用的,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事宜。
2、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历、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职称者,录用后医院将发给特殊津贴,直接考核占编聘用。
3、选录人员职称晋升与在编职工相同。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报名时提交资料为:应聘自荐书,毕业证(未毕业的提交成绩单)、学位证、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复印件。面试时须带上列证书原件。
2、报名地址:乐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区四楼405室)
材料寄送:乐山市市中区新村街69号 (乐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
 电子邮箱:abc2112188@
网    址:
咨询电话:0833 – 2131476   0833 – 2112188 
联 系 人: 陈老师    韩老师   
3、报名截止日期: 2011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