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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时间:2011年12月1日下午2点
招聘会地点: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二号教学楼206教室
青海省警卫局接收应届地方大学生简介
一、单位简介
青海省警卫局属公安现役编制,列武警部队序列,隶属于青海省公安厅和公安部警卫局双重领导,主要承担国家列名警卫对象和重要外宾赴青海视察调研的安全警卫工作,以及省党政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任务,负责本省及中央在青海举办的重要回忆、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任务。
二、接收条件
1、政治合格,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有专业特长者优先),拥护党的路线,现实表现好,志愿从事公安警卫事业。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未受任何处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和家族传染病史。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2012年8月31日,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身体健康,身高需达到男178厘米以上,女165厘米以上,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3。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属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学业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开展工作能力。
4、其他条件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接收专业及数量
文学类(文秘、艺术类专业);工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各若干名。
四、接收方式程序
1、报名。从 即日起至12月20日前可通过现场、邮件等方式报名,提交个人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生活照等)。
2、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笔试主要以行测和申论为主,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体检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
4、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经公安部批准后,参加公安部组织的入警培训,正式入警。
五、享受待遇
凡符合我局接受条件的毕业生,经公安部培训合格,本人即办理入伍手续,转为现役警官,授予相应警衔,入伍时间从毕业当年6月30日算起。其家属享受国家现役军人家属优待有关政策规定。
联系电话:0971-8819522 联系人:白启勋
通讯地址:西宁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38号
邮政编码:81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