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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医院是政府举办唯一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县级综合性医院。开放病床280张,共有240名工作人员,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人,高级职称17人,中级职称64人,大型医疗设备有磁共振、CT、彩超、遥控胃肠、心电工作站、电子胃肠镜、腹腔镜等医疗设备。地处县城中心,120急救站设在医院。
本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重视职业道德的建设培养和质量管理,依法行医。先后被授予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园林式单位等文明称号。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28人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 |
人数 |
备注 |
外科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 |
8 |
|
妇产科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 |
6 |
|
儿科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 |
4 |
|
内科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 |
4 |
|
急救站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 |
4 |
|
麻醉科 |
麻醉 |
大学本科 |
2 |
|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户籍不限
四、薪酬及相关待遇和人事管理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享受薪酬和相关待遇,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五、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六、招聘及报名时间、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5日
报名要求:携带个人简历(贴照片)、毕业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电话:0311—84031096
七、笔试:报名后通知时间
八、面试:笔试后通知时间
九、体检
十、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制度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延长至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我院可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招聘工作的其他内容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要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