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
关于引进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招聘2名派遣制员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方式
实行人才派遣,由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招聘;由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与引进人才签订《人才派遣员工合同》并派至岳池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计算机管理岗位2名。
(二)基本条件
1、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到30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软件工程或网络工程专业,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或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专业)。
3、其他: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扎实,能吃苦、善学习、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程序:2011年11月30日-12月20日,在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网络报名的请将个人简历和学籍表传到电子邮箱506661584@。咨询电话:0826-5235531。
(二)资格审查:对所有报名人员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名单。
(三)面试:具体面试时间与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招聘单位确定时间组织面试合格人员体检。
四、引进人才待遇
(一)对引进的人才由县财政给予工资补助(即人才派遣费),标准分别为:研究生每月3600元,本科生每月3000元,同时按现行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对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管理和其他相关人事代理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办理;
(三)用工单位按规定为引进的人才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四)引进的人才在岳池工作期间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且被评为中级以上职称且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以按川人发〔2006〕9号文件第五条第2款的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为岳池县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
五、有关说明
(一)被录用人员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被录用人员派往报到后,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由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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