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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皮肤病防治所是市卫生局属下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医疗机构。主要职能负责全市皮肤病、性病、艾滋病、麻风病的防治、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登统计报告、培训、宣教及对全市各级皮肤病性病、防治专业机构的业务督导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3名,其中:检验1名,护士1名,收费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
1、检验1名:
临床检验专业,男性,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38岁以下,广东省户口。
2、护士1名:
护理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已婚已育,年龄35岁以下,取得护士执业证,身高1.68米以上,佛山市户口。
3、收费1名:
金融、计算机相关专业,男性,中专或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佛山市户口。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12月30日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丝织路12号 佛山市皮肤病防治所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82629020 联系人:曾主任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提供报名表(贴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材料;
2、填写报考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四、聘用
根据报名者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实行试用2个月,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