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信息由中山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中山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岗位要求:
1. 该职位从事主体班次、学位研究生班和在职研究生班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2. 该职位要求专业为法理学、行政法学、宪法学等相关专业。 3. 应聘人员须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学科优势较大的专业院校相关专业(或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的应届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 4. 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硕士研究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授予院校一般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可放宽至省属重点高校,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曾荣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有意向的同学,请将应聘材料邮寄至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师资科,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封面注明“应聘”,或发送电子邮件到电子信箱(ln23891886@),邮件标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应聘人学校和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