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为加强我县记者队伍,根据《玛纳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修订)》和《玛纳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经玛纳斯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记者5名。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1、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
4、其他要求详见《2011年下半年玛纳斯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记者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
所有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向社会系指中国公民,无户籍、地域限制。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对象范围:
1、在职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已过试用期但合同期限未满,单位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因其他情形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职位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国家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学业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职位表》中年龄按照周岁界定,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8日。职位中年龄规定“28岁以下”(含28岁),是指198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四)具体招聘职位的学历、年龄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下半年玛纳斯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记者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的职位
详见《2011年下半年玛纳斯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记者职位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安排
(一)现场报名和缴费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
2、报名地点:玛纳斯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玛纳斯县中华路616号,县人民政府旁)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2012年毕业的大学生持学校证明)、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由报考人员在玛纳斯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2011年下半年玛纳斯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记者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粘贴1寸照片;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2]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携带本人毕业证(因助学贷款未领取毕业证的考生可持学校证明、银行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2012年毕业的大学生可提供学校证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公室”)组织进行。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试卷一律用汉文命题,汉文答卷,每门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27日。2011年12月26日到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新闻写作相关知识两门,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20%,新闻写作相关知识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加分
(1)受县级以上表彰或连续两年考核评优的村组(社区)大学生,可在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上加5分。
(2)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在玛纳斯县服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村组(社区)大学生、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玛纳斯县服务每满一年可在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上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上述人员中服务期满八个月以上的视为已满一年,服务期满十六个月以上的视为已满两年,服务期满二十四个月视为已满三年。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8日)。
(3)具有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上加5分。
(4)具有记者资格证书的在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上加5分,从业资格证书的认定由县广播电视局负责。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笔试成绩在网站及玛纳斯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局张贴等形式予以公布,并同时公布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工作相关事宜。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折合后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因考生折合后成绩并列超过1:3比例或不足1: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入闱人员于2011年12月29日到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30日。考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届时未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综合分析问题、语言表达和捕捉新闻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0% 新闻写作相关知识成绩×40% 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及在玛纳斯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局张贴等形式予以公布,并同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考核、公示与培训
1、根据考生换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招聘办公室发放体检通知书。如因总成绩并列而超过拟招聘人数的,按新闻写作相关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修订)》和《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定于2012年1月5日。
2、体检工作由县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对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和复查费用均由报考人员承担。
3、体检合格者填写《玛纳斯县公开招聘考试考核表》,由广播电视局组织进行考核,如考核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核,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4、对拟聘用人员,通过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共7天。对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
5、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由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培训合格后,县广播电视台与其签定聘用合同,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持受聘人员合同书及相关材料到县人事部门办理档案工资手续;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对于放弃聘用人员将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工作的监督和其它要求
1、为确保招聘考试工作客观、公正、公开,整个招考过程,将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及行风监督员全程予以监督。
2、凡在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考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3、如考生学历证件有疑义,须由县监察局和县教育局联合予以认定。
4、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招聘办公室通过玛纳斯县政府网站、玛纳斯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在玛纳斯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台张贴公告等形式发布。
六、本次招考工作相关事宜均由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通过玛纳斯政府网站(ww***.cn[点击查看]),玛纳斯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网站(rs***.cn[点击查看]),玛纳斯县广播电视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发布,考生也可直接到玛纳斯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查询。
联系电话:0994-6654123、6660205、6662277;
传真电话:0994-6661317;
监督电话:玛纳斯县监察局:0994-6661552
附件:2011年下半年玛纳斯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记者职位表
玛纳斯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