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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北碚区定向择优招聘教师

(全职,发布于2011-12-1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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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2011年定向择优招聘教师
 
 
 
  发布人: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12-12 15:26:28  来源:站内  浏览数:331  
   

 

重庆市北碚区2011年定向择优招聘教师
简  章
招聘时间:2011.12.13  上午8:30
宣讲地点:27402
面试地点:27406302   26105509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部分师范大学招聘区教委所属学校教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的原则,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18名教师(详见《重庆市北碚区2011年定向择优招聘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师范类2012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其中本科免费师范毕业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报考。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善于学习,学业优良,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合作意识强,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2.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英语四级及以上,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服从安排,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9.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10.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11.具有博士、硕士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特别优秀人才,个别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教师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7日— 2011年12月31日,各学校具体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将提前1天通知学校。
(二)报名地点: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三)报名方式:考生首先填写打印招考简章上的《重庆市北碚区2011年定向择优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所在院系盖章,待重庆市北碚区招聘考评小组到校后在规定时间到本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现场考核。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报名,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的人员内竞争。己经招齐的岗位不再接收报名登记表。
    现场审查时需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荐书(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一份、《重庆市北碚区2011年定向择优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各一份。(注: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名时向重庆市北碚区招聘考评小组递交重庆市北碚区2011年定向择优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自荐书,考评小组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大学期间各科成绩、获奖证书、社会实践及获得奖学金等情况,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考核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除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三)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区纪委共同组织。
现场考核分为现场试讲和现场提问两部分。具体内容:
(1)现场试讲(占总分的80%):考生现场备课后再试讲,试讲内容为所报考的学科课程。
(2)现场提问(占总分的20%):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现场备课时间为15分钟,现场试讲和现场提问时间共计1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
总成绩尾数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重庆市北碚区招聘考评小组根据考生现场试讲和现场提问的总成绩,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考核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就业协议由区教委统一组织签订。
(四)体检
体检人员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体检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取消名额后不再递补聘用其他人员。
(五)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信息发布
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下列网站发布:
北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cn[点击查看]
(七)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重庆市北碚区教委审核,报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012年应届毕业生,201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六、其它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重庆市北碚区2011年定向择优招聘教师咨询电话:023-68286362
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北碚区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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