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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12-14 |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我局地质勘查生产科研任务的需要,加强地质勘查人员队伍的建设,我局将组织部分所属事业单位赴地质类专业高校招聘紧缺地质专业人才,为确保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顺利进行,结合岗位和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 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局此次招聘共涉及到4个下属单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招聘地质类专业技术人员26人,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见附表. 三、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煤炭地质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招聘主要对象为太原理工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的2012届毕业的优秀学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符合专业要求,身体健康; 6、年龄要求为28周岁以下( 四、 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省人社厅、主管局和用人单位在该校推荐会结束后,现场组织报名。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考生须准备本人近期同版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7086449 13935156561 五、 招聘的方法及程序 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山西省煤炭地质局按照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拟聘人员、考核、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及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和学位证明等)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 2、笔试 笔试主要是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由省人社厅监督,山西省煤炭地质局组织实施,笔试在太原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在笔试结束后统一在太原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应变、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言语表达和举止仪表,由省人社厅监督,山西省煤炭地质局组织实施。 4、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5、考核 由山西省煤炭地质局组织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一次递补。 6、体检 对考核通过的考生,由山西省煤炭地质局按照1:1的比例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一次递补。 7、确定拟录用人员 经过体检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由考务领导组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8、上报审批及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报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批,并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山西省煤炭地质局网站公示7日。 9、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局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学生毕业后按照山西省公开招聘的规定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由于本人原因未能正常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六、 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的纪律与监督,要严格执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第五章有关规定,对违反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 其他事宜 1、本方案需经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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