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血液中心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浙江省卫生厅直属的纯公益性卫生机构,主要负责省会杭州市及其所属县(市、区)医疗机构的临床供血,并承担全省应急供血,稀有血型血液储备,全省采供血机构质量检测与评价、全省输血医学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科研基地等多项任务。 因工作需要,现受浙江省血液中心委托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0名。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招聘范围 |
性别 |
用工形式 |
备注 |
血液检测 |
4 |
医学检验 |
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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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劳务派遣 |
实行同工同酬 |
献血体检及监护 |
5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
|
2012年应届毕业生 |
|
劳务派遣 |
实行同工同酬 |
采血护士 |
10 |
护理学 |
大学专科以上 |
不限;非应届生要求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年龄在25周岁以下 |
不限 |
劳务派遣 |
实行同工同酬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1 |
计算机相关 专业 |
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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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劳务派遣 |
实行同工同酬 | 2.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前,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浙江省血液中心应聘报名表》(附件1)、《2012年浙江省血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发至招聘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应聘岗位、院校、专业”。 3.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2年1月上旬(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3)笔试结束后3天内,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确定面试对象,并在浙江省血液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1)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与专业知识相结合的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2)资格复审: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应由本人递交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复审。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5.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6.录用 以上人员经考核录用后,受聘人员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中心相同岗位人员待遇,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7.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
联 系 人:项老师、苏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166123 电子邮箱: rsk@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