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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洞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011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1-12-1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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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工作人员的

公    告

(第一号)

根据《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洞政发〔2009〕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以下统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事业单位职位29个,详见《2011年洞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工作人员计划表》(附1),报名缴费人数与相应职位招聘计划比例未达到3:1的,该职位招聘计划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已经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招聘原则、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签定聘用合同。

三、招聘范围、对象与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各类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具有开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专业要求详见《2011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2);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本县户籍,个别专业面向全市招考,详见《招聘计划表》"其它"栏说明;

5.身体健康。

报考对象的落户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28日。

面向本县招聘的职位,本县生源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落户本县的,准予先报考,后落户。

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所列不宜录取为公务员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已经是全额拨款身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予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注册及报名

方法:网络报名

时间:2011年12月28日0时-12月31日24时。

网址:http://ww***.cn[点击查看](温州人事考试网)

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按报名系统流程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本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1月4日8时-2012年1月5日20时。

各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进行反馈,并说明理由。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2年1月5日20时-1月6日1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6日17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2年1月9日8时-1月1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洞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三楼会议室现场缴费,每人每科4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1月13日0时-1月15日14:30时。

已通过缴费确认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有关考试的事项将在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考咨询电话:0577-63487349(洞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五、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

1. 舞蹈职位(代码:100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计入考试成绩,笔试内容为舞蹈专业相关理论,面试考核实践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报名缴费人数10人以下的)或1:5(报名缴费人数10人及以上)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其它各职位考试采取笔试形式,按百分制计分,考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综合基础知识、申论成绩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

2.实行划定合格分数线的办法,笔试单科成绩合格线为4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考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1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试通知为准。

4.笔试成绩允许查分,要求查分的考生必须在笔试成绩开始查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登记,逾期不予查分。

六、加分

1.符合《洞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洞头县实施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洞政发〔2008〕48号)和《洞头县征兵工作奖惩办法》(洞政办发〔2010〕68号)加分条件的,予以总分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缴费时须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加分。

七、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1:5(舞蹈职位1:3或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分别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同底免冠近照3张。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在资格复审前,有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体检与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体检与考察的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与洞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由人事部门会同监察部门联合查实。被录取人员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半个月内须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同放弃,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

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落户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若有体检、考察不宜录用或自愿放弃的,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根据《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拟录用人员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时,需县征兵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十、同分处理办法

入围人员总分最后一名同分的,按下列办法处理:

分别按专业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的次序优先选择,所有项目同分的,由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加试选择。

十一、附则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成立2011年洞头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仲裁委员会,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研究解决招聘工作中的重大争议事项。

本《公告》由洞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洞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

附1:2011年洞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2:2011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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